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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了,那时候阿尔忒弥斯所面对的,并不是正规大军的进攻,如果说对方有坦克火炮和战机轰炸的话,他是根本没办法靠着一条狙击步枪守住的。
      阿尔忒弥斯面对的是一群杂牌军和一些扛着突击步枪的犯罪分子,所以他也难怪手中的狙击步枪和反器材武器,守住了那座城市二十一天。
      甚至那些准备攻城的组织首领还一度暂缓进攻,想方设法地要除掉他,可是阿尔忒弥斯依然坚挺地活了下来。
      在二十一天后的凌晨一点,当他打完了狙击步枪里的最后一枚子弹之后,他知道自己的任务完成了,于是借着黑夜的掩护,悄然撤退。
      他为什么被称之为阿尔忒弥斯?
      因为在神话故事中,阿尔忒弥斯被称之为狩猎之神,这家伙就像一个隐藏在暗处的猎手一样,随时收割着猎物的性命,所以久而久之,阿尔忒弥斯的这个绰号,便跟上了他。
      对此,他也没有站出来明确反对,似乎还非常喜欢这个绰号,后来,这个绰号便一直跟着他。
      丁飞扬从来没有见过阿尔忒弥斯,但是他却知道,这是那叫的风格。
      一把反器材武器,一把狙击步枪,也不知道这家伙怎么能把这么重的武器给弄走的,而且还是需要悄无声息地转移。
      之前在战场上,丁飞扬从来没有跟阿尔忒弥斯交手的机会,但是没想到今天在华夏的国土上,两人居然相遇了。
      能够如此快速悄无声息地转移,就丁飞扬所知道的那些成名的狙击手之中,除了阿尔忒弥斯之外,没有谁能够做到。
      丁飞扬将自己的内劲气机提升到了极点,同时也在感应着周围的情况。
      “看来这阿尔忒弥斯能够在战场上成名,的确有他的过人之处!”丁飞扬心中冷冷地想到。
      任何一个狙击手,特别是在战场上已经狙杀了不少目标的狙击手,都是有杀气的,狙杀的目标越多,这种杀气就越重。
      虽然说狙击手会努力将自己的杀气给收敛起来,但是低于武道中人来说,特别是到了小宗师这一级别,这杀气就好像血腥味似的,都没办法完全收敛,都能够感受得到。
      可是丁飞扬现在却没办法感受到阿尔忒弥斯的任何杀气,就算想找他都找不到。
      “你以为把杀气掩盖起来,我就找不到你了吗?”丁飞扬又大声地说道。
      就在他的不远处的一个草丛里,一个穿着吉利服,脸上摸着厚重迷彩的身体正静静地趴在那里,一把反器材狙击步枪静静地躺在旁边。
      而现在,他的手里正握着一把非常古老的svd,这种步枪虽然已经很老旧了,甚至连生产他的国家都没了。
      而且也没有现在新出产的那些狙击步枪先进,但是有一点,这种狙击步枪却很皮实,不管是在炎热的沙漠还是在热带丛林,都从来不会出现故障,不会卡壳。
      所以阿尔忒弥斯一直都选择的这种svd狙击步枪,这么多年下来,他走过了不少的战场,但是这枪从来没有卡壳过,一直合作得很好。
      长长的枪管从草丛里支了出来一个很小的枪口,瞄准镜里,阿尔忒弥斯已经计算好了风速、湿度和

第353章比他现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