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故。但是处理起案子,并不会稀里糊涂,更不会迫于权势会做些昧着良心的事。
在他的管制下,整个明月县都是治安很好,经济比较繁荣的。
因此在明月县,程岭羡还是很受民众爱护的。
此时,林锦月呈上了证据:她趁陈安不注意,迅速从他头上拔下一根簪子。
陈安被林锦月拔掉了头发上别的簪子,十分恼火,刚想要发火,没想到林锦月开口说道——
“还望县太爷明察,这根簪子其实是我父亲的。但是那天他出事,从山上掉落后,就再也没见过这根簪子了。”林锦月心想,难怪父亲当时提醒让自己注意三姑一家,原来早就有证据了。
“而且,在场众人都听到了陈安和林芳华,承认说了害死我爹和拐卖了我弟弟这件事。”人证物证具在!
程岭羡此时摸了摸胡子,也信了八九分林锦月的话。但是陈安又开口说道:“你又有什么证据,是你父亲的东西?一模一样的东西很多吧?”
林锦月冷冷的,看来这人还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看他还能狡辩到几时!
这根簪子看着平平无奇,只是一根普通的男式发簪。但是这其实是林锦月母亲的嫁妆,也是林锦月外祖父魏澜在京城,有个贵人送的。还是京城里的大银楼卖的。
这种款式都是不会在小县城里买得到的。
也就是说,在这个小小的明月县,根本不会有这种簪子。
而且,其实里面有一个地方很特别,那就是里面有刻一个字,这个字是个月字。但是这个字刻的很隐秘,一般不知道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这也是原来的林锦月本人小时候调皮,在母亲送给父亲的发簪上,刻的自己名字。
第73章 发簪[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