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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住店[1/2页]

出狱后的那几年 相逢应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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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像是姓林,不过,都是十几年前的事了!”女人道,“好像是个寡妇带着个六七岁的女儿。”
      寡妇?
      我有点苦笑不得,不知道沈老怪听到这句话,会不会被气死。
      不过这线索好歹是续上了!
      “你知道她们后来,搬到什么地方去了吗?”我继续追问道,这是我找人的唯一线索,六年江州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好像是说去了江洋区了!”大姐说道,“具体在哪还真不知道。”
      江洋区!?
      江洲市四区当中最大的区,也是整个江洲的政治以及经济中心。
      没有想到,沈老怪的妻女竟然搬到了江洋去了。
      如此看来,要么是生活条件有了一定的改善,搬到了江洋去了,要么,就是生活窘迫,投靠远方亲戚了。
      当然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毕竟是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
      虽然江洋找人,也跟大海捞针没什么区别,但是起码范围缩小了一大圈了。
      拜谢了胖女人,我赶忙到了地铁站,坐上了最近的一列地铁,开始马不停蹄的朝着江洋区赶去。
      或许去派出所寻求帮助,找人会更快些,但是对于一个有前科的我来说,去那里估计会有些麻烦。
      就算是抛开这一点不说,沈老怪这三百万干不干净我还不知道。
      以沈老怪那一身的匪气,看样子也不像是做什么正经生意的。
      因此任何人都考不上,只能靠自己找,那就要是一场持久战了,于是一到江洋便找了个旅馆暂时住下。
      我打算在江洋待上四天,今天是第一天。
      我要找的母女俩是死是活我都还不清楚,我总不可能死耗在江洋这。
      四天,如果四天还找不到,我就带着三百万回去。
      我所暂住的旅馆有些破旧,毕竟是建于上个世纪,方方面面都差点。
      我手头上的钱其实还可以租到比较好点的旅馆里面的房间,但是没有必要!
      仅仅是休息几晚而已,我来是有任务,不是来闲玩旅游的。
      房间的隔音效果很差,此时我甚至能听到隔壁房间两个人的对话的声音。
      都是一些不堪入耳的话,算是行1事的乐子。
      听声音两人的年纪应该不大,应该是附近大学的学生。
      “不用了,我最近安1全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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