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
维也纳音乐学院……说得好听,从朗姆给他的资料来看,青柳彬光明明是4年前从纽约大学法律专业毕业。
不过安室透没当面揭露对方毕业院校造假,他自己去各种公厅就餐、听到动静来协助破案的工藤优作看过现场后表示,凶手其实是小柴幸一。”
“他们兄弟长相和体型几乎一致,即使是一直见到他们的同事,日常都是靠衣着才能辨认,是哥哥穿上弟弟的衣服、故意伪装成弟弟犯了案。”
“而且有居酒屋老板和另外几个客人能证明,小柴幸二在监控显示犯人去安装炸弹的期间,一直在居酒屋喝酒,到第二天早上才离开。”
青柳彬光这时开口:“没有其他确定性的物证吗?”
目暮十三沉默片刻,叹了口气。
“在其他拆下的炸弹上,指纹被擦得干干净净,但在其中某颗的外壳里侧边缘处,留下一点血迹,或许是因为壳子是黑色的没看到吧……可是……”
稍微有点生物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后面的可是指的是什么。
在大部分案件中,DNA是能确定犯罪的铁证之一。
可在这起案件里,凶手有双胞胎兄弟,他们DNA完全一样,能真正区分他们身份的,只有指纹、虹膜等。
安室透听到这里皱起眉头。
他对这起案件只看到电视报道,不知道具体流程——毕竟是普通的凶杀案,不归公安管——他记得民众后期质疑的原因是
“这起案件本该就此了结,但在小柴幸一被关进看守所、对他进行检查时,发现他身体上没有任何伤痕。”
“而在当天夜里,小柴幸二又去了那家居酒屋,在喝了很多酒后,突然大笑,说要谢谢工藤优作帮他摆脱了一个靠他养的废物,说完后又神色慌张地改口,说是自己醉了,他很伤心哥哥那么做。”
“不仅如此,老板还发现,小柴幸二前一天去居酒屋时,右手手背上贴着医用胶带,在那次去时,胶布不见了。他还有意掩饰,改用左手拿酒杯。”
“在新闻上看到案件的老板觉得不对劲,立刻报了警,怀疑是警方抓错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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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工藤优作推理失误的案件?(二合一)[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