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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内忧外患4[1/2页]

不明不清 第十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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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寺庙僧侣的问题,早在明朝建国之初就整顿过。洪武六年朱元璋亲自下令,民间女子年龄未到40岁不许出家当尼姑和女冠;男子不满20岁不许入寺为僧。
      二十四年又下令,假若有人效法瑜珈教,自称“善友”,假藉张真人的名头,私造符录,均治以重罪。
      二十七年再下令,在僧人道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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