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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交手一(二合一)【感谢昨日冷风吹打赏的1500起点币】[1/2页]

从霍元甲开始 全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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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省地处沿海,山峦叠嶂,空气湿润。
      每隔几天都要下场雨,阴雨连绵也是常有的事。
      雨后的空气十分清新,但也夹杂着着泥土和腐烂的树枝树叶的气味。
      一场来得快去得也快的雷雨,让城外原本就泥泞的泥土地面更加软烂,难以行走。
      这一场雨来的很不是时候,营地里正生火做饭。
      一场大雨直接浇灭了火堆,让新军和粤武备军的晚餐没了着落,改成了夜宵。
      此时天已经黑了下来。
      在营地里一处最大的帐篷中,余恪正坐在木案后书写着一份计划书。
      自从余恪决定造反后,每天要处理的事务极多。
      对于个人来讲,立身之本无非三样:财富、权力、名声。
      或许还有个人的武力。
      但在低武世界,个人再怎么武勇,也抵不过一发炮弹轰炸。
      而对于一个近现代的‘军阀来讲,立身之本则是:
      枪炮、人手、银粮、地盘!
      枪杆子他不缺,广州枪弹厂虽然规模不大,但每个月也能产出两三千把新式步枪。
      至于火炮,短时间造不出来,但只要有钱,就可以跟西洋军火商那儿买几十门来。
      现在西洋的火炮攻击范围和威力虽然也不强,但至少比大清自产的火炮要强一些。
      人手方面,手下新军吞并了两千粤武备军后,扩充到了七千多。
      再加上刘永福手下三千黑旗军,总计上万人。
      并且再有最多两个月,这万人大军就可全部配齐新式步枪。
      至于地盘。
      整个两广,四十多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名义上都归张之洞管理。
      唯一缺的,或者说并不充足的,只有钱财和粮食了。
      两广地区种植的水稻一年两熟,也有个别地区一年三熟,每年都可以提供无数的粮食。
      但余恪将来跟清廷开战了,要是缺粮,总不可能从百姓手里抢吧?
      所以钱财的问题就是重中之重了。
      但只要余恪能在与清廷开战前,建立起足够庞大的产业,自然便不会再缺钱。
      在赚钱方面上,他一个现代穿越者可以说是得天独厚了。
      玻璃、橡胶、白盐,青霉素,水泥……
      余恪脑海中有无数的赚钱方案。
      唯一的区别是,这些赚钱方案实行起来,需要的时间各有长短,赚取钱财的速度和上限也高低不同。
      而制造橡胶产品,则是余恪最拿手的一种了。
      因为他前世家里就是开橡胶厂的,大学学的也是相关的专业。
      这世上没人比他更懂了。
      制取橡胶,大致上分为七个步骤:
      割胶、收胶、净化胶乳、加酸凝固、压薄压绉、造粒、干燥。
      随后,就能将制取好的橡胶进行二次加工,做成各种各样的橡胶制品。
      如轮胎、手套、胶衣胶鞋、热水袋、松紧带、橡胶管等。
      这些橡胶制品只要能够造出来,绝不会缺了销路。
      “余大人!”
      余恪正思考着后续规划,忽然一人慌慌张张地冲进了营帐里。
      身后跟着的甘启良,脸色铁青,一言不发。
      “什么事?”余恪皱眉道。
      那人跪在地上,有些语无伦次:
      “大人,小人是第三营周营长的近卫兵。”
      “刚刚小人和营长去县城里喝酒,酒喝到一半,忽然见一伙人骑着马四处泼洒火油放火!”
      “还手持兵刃,见人就杀。”
      “那伙贼匪远远望去,至少有好几百人!”
      “小护着周营长往城外跑,但却被四处乱窜的百姓冲散来。”
      “小人,小人,只好一个人先跑回来,给大人汇报消息。”
      余恪听他说到一半便听不下去了,有些懊恼的揉了揉眉心。
      “你叫什么名字?”
      “小人周仲生,周营长是小人的亲哥哥。”
      余恪站起身,淡淡道:
      “周仲生?我听过你。仗着有个营长哥哥,你在军中干过不少欺负人的事儿,甚至有人告到我这儿来了。你哥哥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看在你哥哥的份上,我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有处罚你。”
      周仲生闻言脸色惨白。
      但谁知余恪又道:“这次我就先饶过你一回,处理完莲花县城之事后,自去取五十军棍。”
      “是。”周仲生连忙应道。
      余恪说罢不再理会周仲生,望向甘启良道:
      “启良,三分钟内,点齐一营二营人马随我去剿匪。命三营将士留守营地,维持秩序。”
      “是。”
      甘启良走出帐篷,雷厉风行的召集人马。
      三分钟后,三营人马集齐,列好了队伍。
      余恪骑在马背上,大喝道:“出发!!”
      八百新军迅速赶往的莲花县城。
      几分钟后,便远远看见县城中冲天而起的火光和浓烟。
      城门口处无数平民百姓向外逃窜,眼含热泪,即便气喘吁吁也丝毫不敢停下。
      而那些百姓身后竟有几个骑着马的精壮汉子追了出来。
      那些精壮汉子赤裸着上身,头发扎成了有些古怪的辫子,一脸嗜血的笑容,轻易便追上那些百姓,挥刀左劈右砍,斩落无数人头。
      余恪眼中戾气一闪而过,从近卫手中夺过一把新式步枪。
      隔着三四十米,也没怎么仔细瞄准,轰的一声,一颗子弹精准命中其中一人的额头。
      那人头猛地一仰,脸上笑容滞住,缓缓掉落下马。
      “昂达!!”身旁四名同伴见他倒地不起便上前查看,见他已经死去,顿时惨呼一声。
      随后,剩下的四名精壮汉子四处张望,迅速锁定了余恪的位置。
      看见他身后训练有素的新军时,却毫不畏惧,毫不犹豫地举着刀向余恪冲来。
      余恪面无表情,冷喝道:“列阵!”
      身后二十多名新军动作迅速,在三秒钟内便列好了阵形。
      “瞄准!”
      “射击!”
      二十多把枪口瞄准了直冲而来的四个骑马持刀的精壮汉子。
      待其冲到不足二十米时,轰的一声巨响,四人连同马匹摔落在地。
      余恪下马走上前去,踩在一个还有几口气的精壮汉子胸口上,问道:
      “你们是什么人?为什么要四处杀人放火?”
      那人眼含癫笑,带着泡沫地鲜血不停地从嘴里溢出。
      “老子是七十二地煞教的!”
      “我们教主要整个莲花县城的所有人都去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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