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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章 卖到塞外就发财[1/2页]

回到明末搞基建 周郎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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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子,这大白兔奶糖你们留着,打仗前嘴里含一块,杀敌有力气。”
      “……”
      人人都把家里的好东西拿出来,硬往墩兵们怀里塞。
      墩兵们脸上的表情,都又是羞涩,又是激动。
      同时,又都坚定地拒绝着。
      来根叔躲在人群后面,嘴里叼着旱烟袋,吧嗒吧嗒地抽着,跟赵诚对视一眼,一脸邀功。
      平时赵诚经常宣传军民一家亲,宣传强地的和平生活,是墩兵们用血肉换来的。
      强地军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本来就非常好。
      但要说这么热情高涨地箪食壶浆,其实暂时还做不到。
      刚才出征的墩兵们解散之后,赵诚找到来根叔,跟来根叔好好地解释了一下“箪食壶浆”这个词的意思,以及典故来源。
      来根叔很快就“意会”了。
      他在村子里威望原本就很高,现在又是街道办主任,做事自然方便。
      这些人不算是托,只能说是没想到这一点,经过来根叔“提醒”之后,他们才各自拿着好东西来送行。
      这个氛围不错,赵诚感到很满意。
      箪食壶浆,军民一家亲。
      军人们上前线,只要想到身后是这些为他们送行,全力支持他们的父老乡亲们,又怎么能不拼命?
      李高义刚刚从供销社买东西出来,他的马上,驮着两个大袋子,里面鼓鼓囊囊装满了各种商品。
      这供销社里,好东西太多了啊!
      玻璃瓶装的二锅头,一瓶只要9元粮票。
      里面的白酒干冽可口,是真男子汉喝的酒,在强地非常受欢迎。
      这酒竟然可以免费品尝。
      李高义尝了一口,那滚烫的感觉,从喉咙里直接滚到胃里……
      浑身像是着了火一样,暖洋洋的,舒坦。
      他是个爱喝酒的,以前从来没喝过这么好喝的酒。
      光是这瓶酒,拿到顺圣川,或者怀安城去,估计就能卖出天价来。
      李高义绝对不怀疑,那些好喝酒的家伙们为了这口烈酒,肯给出多少钱!
      而如果拿到塞外去,卖给那些鞑子的话……
      李高义微微抽一口气,心跳骤然都加速了。
      李高义在宣府镇做了这么多年家丁,是跟蒙古鞑子打过交道的。
      蒙古鞑子的穷人很穷,可他们的王公贵族们都有大量牛羊和金银财富,重点是个个好酒,性情豪奢。
      朝廷名义上,是控制边境贸易的,只在定点开设互市。
      这互市,还不能保证长期开放,动不动就关闭。
      就是这不稳定的互市中,酒、茶,都是最受欢迎的商品。
      当然,女真鞑子们更喜欢要生铁、粮食,都是朝廷管控,不让出售的。
      像一些不良晋商,偷偷销售,那就是外话了……
      李高义现在想到的,就是一条发财之路。
      这里一瓶二锅头,只要9元粮票,折合粮食的话,大约只要几升而已。
      他要是能拿到塞外去卖,卖百升粮也有的是人抢购啊!
      这还只是酒而已。
      这装酒的瓶子,据说是叫做玻璃瓶的,更是让他惊艳无比。
      分明就是琉璃啊!
      如此剔透,简直就是无价之宝。
      发财了!
      李高义心里,此时只有这一个念头。
      他李高义,发财了啊!
      唯一的遗憾是,这东西限售,也就是说,一人最多只能买一瓶。
      卖东西的,竟然不肯卖。
      这真是闻所未闻的事情。
      但想想这么好的东西,只卖9元粮票,也就能理解了。<

第五十三章 卖到塞外就发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