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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我的心已经和在大润发杀了十年鱼的刀一样冰冷[1/2页]

我能够修改怪谈规则 伏特加乌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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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尸体,尸体......不见了!”道理哥说着,其余二人也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张三眉头皱了皱,走向道理哥的身前,看向案发现场的四周。
      这里是公寓第一层楼靠左最里侧的走廊里。
      本来白净的地板与灰色的墙面已经染有少部分的鲜血,血迹足足延伸到了走廊尽头。
      被害者有着很强的求生欲。
      看来死者并不是一击致命,虽然反抗,但这种反抗并没有持续多久。
      伤口虽然不致命,但也对死者生前造成了重创。
      这几米远的血迹可以证明这一点,他以墙面作为支撑,步履蹒跚的走向了一个方向。
      张三随后扭头转向另一边继续看着现场。
      但受害者并未走几步,就再次被凶手制服。
      “地面上的脚印是你们的吗?”对于张三的问题,道理哥摇了摇头,表示并不知情,他也是之后过来的。
      “过来围观的人有很多,虽然有现场,但早已经被看热闹的人破坏了七七八八了。”道理哥说着。
      “哦,这样啊,看来看热闹的人还蛮多的。”张三说完就不在盯着一个个带有血迹与沾有泥土的脚印。
      反而思考起了被害者生前的动机。
      他为什么会出现在一个角落里?
      甚至,死前也一定往这个方向走?
      张三死死地盯着前方。
      而前方,正是死路,有的只是一面有灰色油漆刷满的墙面!
      被害者在这段逃脱时机为什么要往一处死路走?
      张三走向这块灰色墙面,伸出手,很有规律的敲打了起来。
      墙体很严实,没有任何空心的地方。
      就连墙体表层油漆都没有脱落的痕迹,关于暗道什么的情况,可以已经排除。
      张三思索了一下,对着他身后四处张望十分警戒的道理哥仨人说道:“走吧,这里没什么好搜查的了,我们去找兰姐他们会合吧。”
      “张三,发现了什么吗?”
      “还行吧,只是尸体的丢失我挺遗憾的。”这张三不说话还好,提到尸体,其余三人脸色又不太好了起来。
      半小时后,总计三十六个人,在公寓内一处十分宽敞,布置精细的房间内正在商议着什么。
      带头的人是兰姐。
      “这个房间距离安全逃离路口和走廊楼梯最近,如果发生什么事情,我们也有更好的反映时机。”兰姐说着,随后指了指窗户外边用来当做安全通道的铁楼梯。
      这就是她所说的安全逃离路口,因为是连电梯都没有的小型公寓,安全路口一条就完全够用。
      设计时这条路口是用来发生火灾紧急逃生用的,加上公寓左右两侧的走廊楼梯,应对突发情况,三个路口完全够用。
      “借用你的房间,真的是麻烦你了,金先生。”
      “没事的,兰姐。”和兰姐说话的是一个戴眼镜的中年人,打扮的干净得体。
      张三从这个屋子内墙上挂的照片来看,这名叫金先生的人,他的职业应该是一位在职老师。想了想,似乎郊区的不远处,的确有一个不怎么景气的私立高中。
      但这么宽敞的房间,少说也有上百平,虽然是郊区,但也有个百十来万了。
      和自己那个说好有三十平但实际又三十平不到的出租屋根本没法比。
      看来是个家里有矿,过来体验生活的主啊。
      但是就算再宽阔,几十人站在一起还是显得有些拥挤。
      “兰姐,我家就在隔壁,要不我带些人去我家?这里实在是太拥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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