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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4章 学习也许是这一辈子要做的最简单的事[1/2页]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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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轶进门时,刘巧玲已经在律所的会议室等他十多分钟了。
      “方律师,二审怎么判的?”刘巧玲见方轶风尘仆仆的走进会议室,急忙起身问道。
      方轶一笑:“中院认为证据不足,您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抗诉机关的意见不能成立。最后裁定:驳回抗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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