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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9章 这事闹的![1/2页]

律师本色 雪映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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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杜金全的行为是否属于行凶问题,我跟您的意见不一致。对行凶的认定,应当遵循《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以‘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作为把握的标准。
      杜金全开始阶段的推搡和踢打行为不属于‘行凶,这一点我没有意见。但是从他自车中取出砍刀,开始击打孙奎之时起,我认为他的行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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