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日午后,两人浸在漫天的金黄阳光中,在阳台喝下午茶,后院里种着法国梧桐树,华乃天听她说“巴1987”项目的事。
能搞定是意料之中,他是资本的资本。他闲适地翘着二郎腿,修长的手指,指着似在近处,实则马路边的梧桐,“元三,华公馆里外的梧桐树没有不同。生错了地方,身价不一样,和聪明不聪明,努力不努力,又有什么关系?”
他探身,试了下她的手指温度,继续说,“被放在这个位置上的资本,也是人,他们大多数,既不聪明也不努力。”
元三的睫毛扇了扇,抬眼看他,没做声。
“你们总认为,有资源等于有本事,”他摇摇头,“恰恰相反。有资源又有本事的,是我。有资源没本事的,太多太多,被捧地蠢材,更是层出不穷。”他站起身,弯着腰,给元三续上了奶茶,“你要挣他们的钱。”
只要是从华乃天指缝流出的,再微不足道的技巧,也是瑰宝。
元三想到,他曾经说过,胜利者永恒胜利,富有者会更富有,世间的法则,不过如此。因为富人有无穷的试错成本,穷人一步踏错,万劫不复。
元三以前不认命。
这么多年,辗转上流社会,她终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
所以,穷人的生活,麻绳才总挑细处断。
华乃天很少和人心平气和地讨论这些,更多时刻,他是沉默的旁观者,如同蛰伏草丛等待一击即中的捕食者,能听得他一言半语指导的,恐怕只有元三和熊兆毅。
元三恐怕还聪明些,熊兆毅是真憨,华乃天教不会他。
“这,我算偷师吗?”元三撑着下巴,用奶茶碰杯,“感谢华总点拨。”
华乃天背对着阳光,双手架在元三的椅子上,低头,视线撞进她的眼里,“那么,你愿不愿意,给点回礼?”
他的手轻轻按在她的嘴角。
元三下意识地转头,躲避。
华乃天在她的嘴角亲了一下,在惊讶的目光中,笑地很愉悦,“学费不算贵吧?”
他们两个,是有过好日子的。
但,即便是最亲密无间的热恋时期,华乃天也不屑和元三说投资策略和人生道理。他的世界,一直对她是紧闭的。
元三看他和应娇、熊兆毅,还有少芬相谈甚欢,就一直追问。被问烦了,华乃天居高临下,家教良好地咽下嘴里的饭,说,你不会懂的,解释费劲。
她曾经很努力地去学金钱游戏,心里有股气,她觉得自己不比任何人差。现在才发现,男人如果愿意让她会,她就会。
他觉得她不应该会,她也只能不会。
如今,通往华乃天的世界,这扇门大大方方开着,邀请她进入,她却已失去探索的兴趣,和时间了。
门里千好万好,金光璀璨,不如一碗酱牛肉。
李容找到元三的时候,她在副楼刚和四个萝卜头,讲完睡前故事。
副楼有个通往主楼的按摩小道,灯光昏暗,李容就站在小道尽头,一头披散的长发,穿着白色的睡袍,让元三一秒回忆起老上海民国时期的索命小姨娘。
她无言地随李容,回到了西楼的客房。
李容的房间,和她本人的感觉很像,富贵人间花,但处处透露出newmoney的俗气,大面积的名牌logo,彰显地不知道是身份,还是心虚。
她疲惫地坐在床边,对靠在墙边,没地方站的元三,虚弱一笑,“地方小了点,肯定不如你的卧室,夫人房。”
说完,她似乎也拿自己的态度没办法,“sorry,我,我最近激素不稳定,我不想说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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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4 章 不要女儿[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