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上午十时,罗大宝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二审程序在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十五法庭进行。刑庭副庭长韩云飞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滨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李大明出庭支持公诉。
“请上诉人陈述上诉意见?”韩云飞在各项庭审准备工作结束后,不动声色地启动了庭审程序。
“上诉人罗大宝系受他人唆使作案。罗大宝检举了唆使他作案的主犯孙宪明并协助公安机关抓捕了孙宪明,有立功表现。请求二审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季东明简略的陈述了上诉的事实和理由。
“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韩云飞又道。
“上诉人罗大宝身背两条人命,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尽管其有立功表现,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原审判决没有必要改判。”李大明也是了了数语,亮明了自己的公诉方观点。
“罗大宝,你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什么意见?”韩云飞把目光移到了罗大宝的脸上。
此时的罗大宝面如死灰,精神萎顿!
“孙宪明对我恩如父母。我大义灭亲,举报并协助抓住了孙宪明。这种立功表现如果得不到宽恕,以后谁还会协助公安机关办案?我请求法官留我一条命吧。我会积极改造,报答法官对我的恩情。”罗大宝边说向法官跪了下来,咚咚咚磕了几个响头。
值班法警一见,慌忙将罗大宝拉了起来,其中一个法警红着脸儿训斥道:“罗大宝,你不要胡来。”
这位法警还想再训斥几句,被韩云飞用目光制止了:“继续开庭,上诉人有什么证据向本院提供吗?”
“向法庭举证孙宪明一审判决书一份,证明上诉人有立功表现。”季东明边说边将一份判决书通过法警递到了韩云飞的手上。
“请转交被告质证。”韩云飞道。
……
下午五六点钟的样子。
高红家院内,几个孩子的嬉笑声清晰可闻。
“杨杨哥哥,你在南方上学为什么要转到我们学校来呢?人家都说南方好啊。”张大勇和高红的小女儿倩倩娇声问道。
“哎呀,一点都不好玩,还是我们现在这个学校好玩。倩倩,你们家的院子真大,今后一放学我就到你们家玩。”杨杨的声音伴随着一阵咚咚咚的篮球击打地面的声音传了出来。
“那好啊,还有翠翠妹妹放学也可以过来玩。”是倩倩的
第387章罗大宝案二审与孤独的孔传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