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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孙宪明案二审与孔传友案的执行[1/2页]

远古荒原 李贵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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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0八年元月五日上午九时,孙宪明提起上诉的其涉嫌故意杀人一案的二审程序在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进行。
      孙宪明有气无力的瘫坐在战笼内。睁着一对死鱼般的眼睛望了一眼他的辩护人王大发。
      王大发装作没看见,哗啦哗啦地翻阅着他那厚厚的卷宗。
      “请王律师发表一下上诉意见?”审判长顾婷婷向王大发友善地点点头。
      “一,上诉人孙宪明并没有实施实际杀人行为,即并非本案的实行犯。二,和实际实施杀人的主犯罗大宝相比,明显量刑过重。罗大宝作为实行犯的主犯,才被判了死刑缓期执行。三,指控孙宪明参与杀害张小五证据不足。故此,判决上诉人孙宪明死刑立即执行,明显量刑偏重。”王大发条理分明地论述道。
      “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顾婷婷又道。
      “尽管孙宪明没有直接实施杀人的具体行为,但是他唆使杀害了两人,特别是被害人张小五是无辜者。通过以上的庭审可以看出,杀害张小五也是孙宪明指使罗大宝干的。况且罗大宝有立功表现。对罗大宝量刑也是适当的。上诉人孙宪明本身就是黑社会的头子,恶贯满盈。平时劣迹班班。故此一审判决并无不当。”公诉人李大明沉声说道。
      “罗大宝是否指使苗江华杀害张小五?”审判长发问。
      “从目前卷宗材料显示,孙宪明在把杀害张小五的指令下达给罗大宝后,罗大宝将这件事告诉了苗江华,虽然他没有直接指使苗江华去杀人,但苗江华将张小五杀死直接实现了孙宪明的犯罪意志和犯罪目的。”公诉人李大明应道。
      “上诉人孙先明,你是否指使罗大宝杀死张小五?”顾婷婷又把目光移到了孙宪明的脸上。
      “是的!我是指使罗大宝去杀人灭口,但是我并没有指使苗江华去杀人。”孙宪明像只斗败的公鸡,还想挣扎一下,他抬起头梗着脖子喊道。
      “对这一情节控辩双方是什么意见?”审判长顾婷婷想征询一下双方意见。
      “苗江华最后杀死了张小五,仍然是基于孙宪明的意思。她只不过是罗大宝的代理人而已。上诉人孙宪明仍应当对该结果承担责任。”公诉人李大明毫不犹豫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上诉人孙宪明指使的是罗大宝,而不是苗江华,对苗江华的杀人后果不应当承担责任。换句话说,苗江华的犯罪结果虽然没有超出孙宪明的意图,但她的犯罪行为超出了孙宪明的指使范围!”王大发也鲜明亮出了自己的观点。
      ……
      高红别墅。
      一阵鞭炮声夹杂着呜呜哇哇的锁呐声引来了无数围观的群众。
      张大勇打赢了官司之后,专门请了三支锁呐队在他和高红共同建造的别墅前表演了整整三天,风风光光的将他母亲的遗体迁回了他父亲张小泉的坟地。
      为了表现他的宽厚仁慈与财大气粗,他把除了孔传友之外的大埠村村民都请到他家吃了一遍。
  

第390章孙宪明案二审与孔传友案的执行[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