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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2章高红诉张大勇离婚案二审与丁山的意外[1/2页]

远古荒原 李贵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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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0一一年一月十日上午,高红诉张大勇离婚案二审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
      高红首先提出了自己的上诉意见:“一是,我和张大勇虽结婚多年,但张大勇从不让我知道他的财产状况。实际我们俩早已是面和心不和,张大勇只是贪图我的美貌。二是,张大勇经常背着上诉人资助和前妻王爱红所生育的一双儿女。而且资助款数额巨大。说明张大勇和其前妻王爱红背地里勾勾搭搭。”
      “请被上诉人张大勇答辩。”审判长赵梅发问。
      “我这边财产状况较为复杂。我公司的财务科工作人员就有五、六个人,连我自己都搞不懂我有多少财产。所以上诉人搞不懂我有多少财产是正常现象,并非我故意隐瞒。我和前妻所生一双儿女也是我的骨肉,怜子之心,人皆有之!我为他们买房子、买车也属正常现象。我和前妻王爱红并无任何瓜葛……”张大勇道。
      “你对一审判决结果是什么意见?”赵梅见张大勇始终说不到中心问题上,便提醒道。
      “我对一审判决没有意见,法官判得对。”张大勇毫不犹豫地点了点头。
      “双方是否有新的证据向法庭提供?”赵梅发问道。
      “上诉人申请法院委托相关审计机构对被上诉人的财产状况进行审计,以利于夫妻财产的分割。请二审法院予以准许!”上诉人代理人王大发道。
      “为什么不在一审提出上述申请?”赵梅又问。
      “一审时考虑原告是第一次起诉,不一定能判决离婚,所以就没有提出上述申请。”王大发解释道。
      “鉴于上诉人并未在一审中提出上述申请,本院对上诉人的审计申请不予准许!”赵梅作出了口头裁定。
      ……
      滨江东明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本次合伙人会议主要是讨论丁山同志的问题。经临海县人民法院诊断,丁山同志因生活压力太大,又受到特殊事件的刺激,引发脑溢血,经过救治,现处于植物人状态,我们本次合伙人会议对其执业问题及经济救助问题进行讨论,请各位合伙人发表意见?”坐在长条桌东侧的阿蛮道。
      “丁山同志现在确实很令人同情。今年的年检注册,看起来是不能参加了。按照律师行业的管理规定,不能参加年检注册的律师是不能执业的。所以丁山同志肯定是不能执业了。关于经济救助问题,我个人意见认为要根据丁三同志目前欠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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