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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 和平[1/2页]

我真不是魔神 瞎眼的韭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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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灵平安坐在柜台里,唉声叹息。
      电脑屏幕上的文档,再次归零了。
      原因很简单——都市兵王装逼确实很爽。
      但他合理党的癖好,让他总是不由自主的想构建起一个看上去可以逻辑自洽的世界。
      于是,才开了个头,下面就写不下去了。
      揉了揉太阳穴,灵平安抬头看着时间,已经到晚上的九点钟了。
      “看会综艺放松一下吧……”他说。
      正好,今天那个他期待已久的综艺节目,兴风作浪的姐姐要开播。
      便打开电视机,换到番茄台。
      专心致志的看了起来。
      然而……
      看了最多一个小时,他就叹了口气,关掉了电视。
      老实说,一开始他真的非常期待。
      特别是那一位位娱乐圈中出了名的女星出现时,他一度兴奋非常。
      但看着看着,灵平安就发现不对了。
      “哥是来看漂亮大姐姐唇枪舌剑,冷嘲热讽,各种心理战、番位战……看从节目里面撕到节目外面的……”
      “你特么给哥看歌舞?!”
      “纱布节目组!”他骂骂咧咧:“纱布编导!”
      要是看歌舞选秀,为什么不去看更年轻的漂亮小姐姐?
      说到底啊!这节目组定位不准!
      想到这里,灵平安就愣住了。
      “是啊……节目组定位不准……”他想:“我又何尝不是?!”
      作为合理党非要钻牛角尖去写兵王,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吗?
      所以……
      “我应该写历史文……”
      一念及此,灵平安就兴奋起来。
      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是写历史的材料!
      因为他这里有大量藏书,无论秦汉,不拘魏晋、唐宋都有涉猎。
      而且,他本人也有合理党的毛病,最喜欢抠细节。
      但……问题是写那个时期呢?
      思来想去,灵平安最后选了北宋。
      这是有原因的。
      北宋嘛,适合嘴炮,也很适合抄些诗词小说。
      关键还在于北宋与如今离的不近不远。
      既有详实的史料记载,又对普罗大众而言有足够的神秘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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