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点,夕阳斜照岸边柳,又是一日黄昏时。
刚下工的少年郎,跑过城市里的杨柳湖湖岸,跑过宽敞的街道,穿过不息的人群,他从南城外的灵素机工厂,为了快些回到北城外的家里,这才选择了通过横穿城市这条最近的近路。
他为什么要那么快的想回家?是不是,家中有什么人在等他?
少年身材平常,身上的衣服是那种最粗糙的麻衣,脸上有些灰土看起来有些脏兮兮的,生活在城内的普通人瞧见这样一个脏小孩儿,无不躲开,免得自己身上蹭到脏东西,这些人瞧少年的眼神十分厌恶,似乎像这样一个贫民家的孩子根本就不配进城,身为城里人的普通人耻于与这种人走在同一条宽敞的街道上。
可是少年不在乎,他根本不在乎这些城里的人用什么样的眼神去看待他,怎样不待见他,他现在归心似箭,只想要回到北城外的家中,他的眼中闪烁着对于生活、对于未来的憧憬光辉。
穿过城里,通过守城士兵的检验,少年终于出了城,北城外五百米的地方有一片村子,村子规模不算太小,足有八百七十户人家,这八百七十户人家里便有一家就是少年的家,而且很快这个村子又将会多出一户人家,那就是属于少年的家,在年初他已经和村子里的一个少女定下了婚事,只要等明年春季中旬家里的新房盖好就能迎娶他的心上人过门了,村子里的户籍也会因为新结婚了一对新人,而多出一户,变成八百七十一户人家。
将要新婚的少年,当然要急着回家了,不过这还不是他这样急着回家的主要原因。
少年今年十六岁整,在这个世界上人族十六岁便已经算是成年人,可以去工厂工作或是下地干活,扛起家中生活重任了,少年便是在南城外的灵素机工厂里面找了一份生产线的工作,因为为人老实苦干实干,又很聪明,就在今天下工之前,灵素机的厂长找到了少年决定将他提升为第三成产线的组长,这样不仅工作比现在轻松不少,而且每个月的工钱从一个银币多涨了五十个铜币,这才是今天少年想要快些回到家中的原因,他要将这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告诉自己的父母。
也许五十个铜币对于住在城里的那些普通人甚至是商人、贵族来说不算是什么,可对于一个生活在世道最底层的贫民家庭来说,可就有很大的意义了。
“娘,爹!我会来啦!”
少年跑进篱笆院子就开始大喊着自己的父母,跑进屋子里父亲坐在饭桌上正拿着一个野菜团子,母亲从外面整顿着一盆几乎算是白开水的野菜汤走进来,父母两人看着自己的儿子今天下如此高兴,俱是好奇。
“怎么今天那名高兴?”
“爹娘,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我被厂长提升为小组组长啦,每个月多发五十个铜币呢!”
在这句话说得时候,少年仰起了头,似乎是在说一件很值得骄傲的事情。
“是嘛。”少年的母亲将手里的野菜汤放下,拉着自己孩子的手,让跑了那么久的他坐下,笑着说:“我们家凌山也有出息啦!”
“娘,你这是说什么话呀。难道,我平常就没有出息啦?”
笑说着,少年莫凌山从怀中掏出了一个鼓鼓囊囊的荷叶包放在桌上,说道:“爹娘,这是我从回来的路上,在城里买的荷叶熏鸡,快趁热吃吧。”边说边打开荷叶包上的细麻绳,荷叶包被打开,一阵熏鸡的咸香味道,顿时散发在了整个房间里面。
这是鸡肉,是这些生活在世道最底层的贫民一年到头都不一定能吃上一次的鸡肉,看到桌上的熏鸡,莫凌山的父母眼神变得贪婪,可是他们还是说:“又乱花钱,干什么买这么贵的东西回来,家里吃野菜团子不是很好。”
莫凌山笑了笑,说道:“爹娘,今天我就不在家吃饭了,我去找阿铃玩去啦~”说着就要站起身,母亲却是拉住了他在他手里塞了一根鸡腿,说道:“你买回来的,怎么说你也要尝一尝。”
“嘿嘿。”莫凌山笑了笑到了一声:“谢谢娘。”
“谢什么,快去吧。”
阿铃就是莫凌山的未婚妻:周玲,是全村生的最水灵,漂亮的少女了,莫凌山能娶到她,令同村的同龄人可都是羡慕不已。
望着自己儿子离开的身影,莫凌山的父母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为自己有这样一个懂事的儿子感到高兴自豪。
…………
跑出自家的篱笆小院,莫凌山正要朝着周玲家的方向跑去,就听身后一个男生喊道:“凌山哥!凌山哥,你等等!”
莫凌山停下脚步回头望去,一个与自己年纪一般高瘦少年气喘吁吁的跑了过来。
来人不是别人,正式和莫凌山拜了把子的发小儿小弟:王狗儿。
“怎么了?狗儿,看你那么着急,难不成看上哪家的姑娘遇着难题了,特意来请教哥哥我来?”
莫凌山笑吟吟的问,少年人就是这个样子,自己最先讨到了老婆,总会喜欢向那些还没有找到后半生伴侣的同伴开些小玩笑的。
王狗儿摇着头,弓着身子双手搭在膝盖上,撑着因为跑的太快,快要累垮的上身,后背因为喘着粗气起起伏伏,莫凌山等他将气喘顺,才又问道:“你这是怎么了,急急忙忙的?”
王狗儿直起身子,用一双恐慌的眼神看着自己的拜把子大哥,想要开口却是张了好几次嘴都没有能说出一个音节来。
莫凌山看着他的嘴巴开开合合,不仅好奇起来,这狗儿平常说话挺大方的,怎么今天一句话憋成这样子了?
“狗儿,你到底找我有什么事情?是不是,要我帮你干活?”莫凌山边猜边说:“今天晚上可不行,我还要带着阿铃去城里玩呢。”
“大,大哥,我我我我我……”
王狗儿一开口几个我字出口,听得莫凌山一阵好笑:“别贫嘴,你又不会老母鸡,没事“喔喔喔”的叫做什么。”
只见王狗儿一脸急迫样子,似乎就像是天快塌下来一样,他似乎鼓起了这辈子最大的勇气,将那句憋在心理的话,大声喊了出来。
“大哥,是关于阿铃嫂子的!”
“恩?”莫凌山听得莫名,问道:“什么意思?怎么和阿铃有关系?难不成,阿铃生病了?”
王狗儿拼命的摇着头,声音又低了下来,似乎在诉说一件天大的秘密:“我,我看到,看到阿铃嫂子,嫂子在村外的树林里上了一个贵族的马车,我怕,怕嫂子是被贵族胁迫待带回城堡就,就偷偷跟在马车后面,马车的速度不快,我跟着进了城,然后他们并没有朝着城堡的位置去走,而是去了一家很豪华的旅馆。”
“你说什么!!”莫凌山顿觉晴天霹雳,脑袋里嗡嗡乱响,伸出双手抓在王狗儿的双肩上使劲的摇晃着他,怒吼道:“你说的都是真的!贵族把阿铃抓走了?!”
王狗儿拼了命的点头,对莫凌山说道:“大哥,我说的是真的!”
“艹,抄家伙,去给我干死他!敢碰老子的媳妇,我他妈拼了这条命也要跟他同归于尽不可!”
少年血热,莫凌山和王狗儿毕竟都是血气方刚的大小伙子,他们一个人为了自己未婚妻的清白名誉;一个为了兄弟之间的宝贵情谊,俱是满腔热血在燃烧,纷纷跑回家里拿起大木棒就往天衍城的方向急奔而去。
在狂奔中,莫凌山心中暗暗祈祷:“阿铃,你千万不要有事呀!”
…………
“就是这辆马车?”
“对,我不会看错的。”
天衍城由城内慕容氏贵族所经营的豪华旅店门口,正停着一辆以白色为主金色作为点缀的华丽马车,两匹雪白色的高头骏马神气十足,似乎要比周围那群来来往往,忙忙碌碌的普通人族还要神气几分。
“咱们冲进去找人!”
“不,等等!”
原本欲要从小巷子里冲出去跑进豪华旅馆的王狗儿,被莫凌山在身后拉住,“怎么了?”王狗儿回头问道。
“有问题,你看。”
王狗儿转头朝着旅馆正门看去,之间一名长相英俊,穿着白衫的青年,正牵着一位身着青色麻衣的少女从旅馆里面走出来,那少女一头乌黑长披在肩后,眼睛清澈如一汪秋水,小巧的鼻子,精致白嫩的小脸蛋儿,嘴角正洋溢着幸福的浅笑,依偎在那名身着拜山的英俊贵族青年怀中。
这幅样子哪里是贵族强行拉来的,这副幸福的样子分明就是自愿的!
“这,这是怎么回事?”王狗儿在自己心中默默自问,身后的莫凌山却是拍了拍他的肩膀,低声说道:“走,跟上去看看。”
…………
那辆纯白色为主金色为辅,由两匹雪白的高头大马所拉着的华丽车厢,速度并不快,极为悠闲的在天衍城由青石铺地的宽敞的街道上低速走着。
为了不让车厢里的人以及赶马
第2章 ·伤心少年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