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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肆 案情推理(2)[1/2页]

女校惊魂 高山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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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卫万所说,在清水陵园被发现的女尸,左臂遭到切短。:。
      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阿q拉首先想到的是,或许犯人不想人被害人的指纹被采集到。
      隐秘被害人的身份,以免从人际关系上调查到犯罪者本身。这是非常都见的一种伪装手法及犯罪心理,事实上也确实被广泛运用,尤其是侦探小说当中。
      但他转念一想,觉得这似乎是大失以往水准的不入流之推测。首先,切断一个人的手臂,绝非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而消除指纹则有各种各样的手段,例如烧上,擦抹硝镪水;而且,如果对方真的是要消除被害人指纹,为什么只砍断一只手呢?另一只手上难道就没有指纹了吗?
      所以说,犯罪者只砍断被害人一只手臂,绝对是存在着其他原因的。至于那是什么原因,还是那句话:证据不足,不从判断。
      但是,相比起“点火”,阿q拉对于切断手臂,还是可以进行一部分深入揣测的,
      “为什么独独要砍断被害人的左臂呢?”一边摸着下巴,阿q拉一边如此想到。
      不知不觉间,香烟已经点上了第五支,如果再能有杯咖啡,那就是最好的事儿了,只是现在,他所有的脑细胞都被运用在了推理事件上,似乎也没有多余的功夫去思考如何满足口腹之欲了。
      阿q拉想到,或许,被害人的左臂上留有一些特征。当然,也不只是说犯罪者留下的情报特征,也有可能是被害人本身的身体特征,例如纹身刺青之类的东西。
      只是这么一想,阿q拉感觉自己似乎在这个问题上越钻越远了。而且,也不能排除犯人是人体器官收藏者这类的可能性,也或者,犯人只是想通过一些莫须有的行为,来转移调查视线。
      无奈情报实在太少,根本没有办法作出有效的推理,感觉想了半天,看似有所进展,却只是在原地打转。
      阿q拉这时不由又想到了另一个泗蛇公园碎尸案,相比较起来,那桩案子就好办许多。
      毕竟凶手在现场留下的痕迹,或者说特征是非常多见的。现场只留下了双臂双腿,还有被害人的头部。这些都是搬运可行性较高的部位。但是,也可以认为那都是犯人在实施杀人之后,在尸体的处理阶段就切断,然后丢弃掉的东西。
      又或者……泗蛇贡院碎尸案,其实是一桩分尸弃尸案……他杀人后,将尸体分尸,在泗蛇公园没有被发现的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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