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欧城市和商业的兴起
一、西欧封建庄园与农业的发展
1西欧封建庄园
庄园是西欧封建制度在经济上的表现形式。贵族的采邑领地可能是一个庄园,也可能是十几个、几十个。一个庄园包括一个或几个村庄。庄园的耕地分两类,一类是贵族直领地(自营地),一类是农奴份地。在11世纪,采邑的多数居民是农奴。他们被束缚在土地上,未经领主许可不得离开采邑。其实当村外的世界还非常陌生、充满危险并且到处都是同样的采邑时,打算离开的人是很少的。因为采邑的村庄提供更多的安全、更多的家族联系,并且使人们能更方便地找到铁匠和神甫。村民们轮流到领主的地里去劳动,向领主交上一部分他们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此外,还有人头税、年贡、磨坊使用费等。
按耕作制度,耕地分三部分:春耕地,秋耕地,休耕地,年年轮换,此为三圃制。每个农奴在每种地上都有一块,一般是长长的一条。耕作时需4~8头牛牵引沉重的耕犁,故需相互合作;由于每家都是狭窄的长条地,种什么和什么时候种,也需要相互协调,因此农村公社在庄园内也往往存在。庄园内还有森林、牧场、水源,由农民共同使用。
至于领主这方面,他不能剥夺农民的财产,也不准把农民赶出他的份地,这是一条公认的封建法律。
与西欧封建庄园不同,中国封建庄园是地主式经济,而不是领主式经济;中国地主的土地所有权与政治统治权相分离,没有西欧领主在庄园内的行政、司法等特权;中国庄园多搞代役租;佃户、客户也没有西欧那样强的人身依附关系。
2农业的发展
西欧农业的发展得利于农业技术的进步。其一是三圃制广泛推行,提高了劳动生产率百分之十五以上;其二是重型轮式犁取代了过去的扒犁,扒犁只能翻耕贫瘠的砂土,而轮式重犁则可翻耕草地和肥沃的洼地,扩大了耕地面积和耕地质量;其三是把马力用于农业生产,罗马人向来只是把挽具套在马颈上,拖拉重物时用牛可以,用马则极易窒息而死,十世纪发明了胸带挽具,套在马肩上,不但拖力提高4~5倍,而且速度更快;最后是水车和风车的广泛使用,尤其在北欧作用甚大,它可排干低地、沼泽的水,还能带动水磨,英国1086年搞土地调查册时,有5000盘水磨,平均每50户一盘。
不但耕地扩大,农作物单位产量也增加了。8~9世纪英国主要农作物大麦、小麦、燕麦等,种子与收获量比例是1:2,1200~1249年为1:37,1250~1499年为1:47,一般认为,有高出播种量三倍的收成,农夫就有余粮可卖。
这些技术上的进步,使西欧的农业生产率大大提高,人口迅速增长。公元600年左右,欧洲人口降至二千万,到1200年突破六千万,1250年接近七千万,1300年约七千三百万,达到欧洲中世纪人口最高峰。
农业生产的发展、人口的增长,为城市和商业的兴起,提供了前提。
二、城市的兴起
1城市的兴起
城市是政治、文化和经济中心。中世纪西欧城市的起源,西方有多种理论:罗马城市论,马尔克起源论,市场起源论,庄园起源论,堡垒起源论,各有可取之处。最古老的城市当然是罗马时代留下来的,但多为政治、宗教中心,史家往往称其为主教城市,经济意义不大。
西欧新兴的城市首先在意大利发展起来,如威尼斯,热那亚,米兰,佛罗伦萨。威尼斯原是拜占廷的属国,九世纪独立,在以农业为主的欧洲,它是第一个依赖商业贸易生存的国家。威尼斯与君士但丁堡和穆斯林北非之间开展了兴旺的三角贸易,贩运来自东方的货物。接着热那亚、比萨、那不勒斯等口岸也相继仿效,并进而促进意大利内陆城市米兰、佛罗伦萨的发展。
但是西欧城市的大量涌现,还是从11世纪到13世纪这二、三百年间。佛兰德尔地区的城镇布鲁日、根特从英国进口羊毛,形成北欧的工业中心。在莱茵河、波罗的海和北海沿岸,也出现了汉堡、不来梅、卢卑克等城市。在内地的商路上则出现定期大集市,其中以香槟伯爵领地的集市最为有名。
中世纪西欧城不大,人不多。最大的城市多在南欧,西西里岛的城市巴勒莫盛期据说有三十万人,但这主要是穆斯林奠定的基础。意大利其它有名的城市威尼斯、米兰、佛罗伦萨人口一般都是十万或更多一些。巴黎13世纪人口二十四万,伦敦12世纪人口三万,13世纪有四万五千人。用今天的标准衡量,那时的伦敦城狭小肮脏,是一个臭气熏天、极易发生火灾的废物堆:木结构的房屋,没有铺垫的街道,有英国唯一的下水道系统,公厕仅有一处。但12世纪的伦敦市民却以伦敦为骄傲,认为它光芒四射。
2西欧城市的地位和特点
中世纪西欧的城市一般都兴起于国王或教俗封建主的领地上,他们象对待自己的庄园那样对待城市,行使其领主权。即使在最好的情况下,本意良好的封建领主也不会管理商人的事务,因为封建法律和习惯法并不了解商业问题。何况封建领主极可能借口提供保护而进行勒索。商人们在商业活动中形成了他们自己的商业习惯法,以处理货币与货币交换、债务与破产、契约等事务,所以他们希望有自己的法律、法庭,即希望自己管理他们的城市。由此产生城市与封建主的矛盾和斗争。
这种斗争有时非常尖锐,甚至发展到武装冲突,如法国的琅城。但一般多是通过经济赎买的办法,从国王或封建主那里取得特许状,从而拥有自治权。每个城市都是一个集体,市民并不拥有个人的权利。这些特许权大致包括人身自由,市民不能成为农奴,农奴到城市一年零一天即为自由人,司法、财政独立等。一些城市市长由国王委任,有不完全的自治权。还有一些城市有市议会,可选举市长或市政官,拥有完全的自治权。更有一些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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