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城,自建城起已有一千五百年的历史,它古朴老旧,别具风味,就像一个原地守候了千年的旧情人,你只需要看它一眼,所有的感觉就都回来了。
这就是温软拍摄新戏的城市,这不是她第一次来,但记忆却已经久远到让她忘怀。
飞机上,温软一直都戴着黑色的眼罩睡觉,才一下飞机,她就又换上了一副黑色的蛤蟆镜。
虽是春末夏初,离城这里倒还不算热,温软上身穿着工字白背心,下面搭着黑皮裤,一双刺满了大铆钉人称“挤公交杀人不见血之必备头号利器”的中靴正蹬在这位从来都不需要挤公交的女人脚上。
只要是正常人类,将温软放在眼里看那么一看,就会明显察觉出她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种“生人勿近,此处高危”的讯息。
可是身为当红艺人,粉丝团可比狗仔队还魔高一丈,她们的接近简直让人防不胜防———
“啊~~~~~~~~~~~~~”
“温软!温软!温软温软温软!”
她的脸当时就黑了三个色度,因为一贯讨厌热闹,尤其讨厌那些一天没点正经事儿去干就只知道追星的脑残粉,所以这次来离城拍戏,她特意警告了经纪人张敏葱不准将自己的行程透露出去,她一个活的脑残粉都不想看到。
可……
是的,她突然情绪不太好,很不好。
恰在此时,一个痞子兮兮的男青年从脑残粉中拨云见日:“小软妹妹~~是我啊~我是你的竹马哥哥闻誉,你还记不记得!~~~”
人群在此时静了一下。
和偶像攀亲的粉丝早就不属于脑残级别,这基本已经可以将其诊断为“装逼成瘾末期不治妄想症”患者,于是,脑残粉们不约而同地向闻誉投去了同情的目光。
闻誉颇不甘心,一边朝温软挥手,一边朝人群解释:“你们这样看老子作甚,老子真跟她是青梅竹马,光凭我们一致的酷炫造型就可以确认了吧,我真的跟温软有关系!”
挨着闻誉最近的小粉丝,像在看神经病一般看着他,眼里几乎要滴下同情的泪:妈呀,这人爱温软爱的走火入魔了。
“温软!!”
闻誉大吼了一声,语气不善,好像随时要从腰背后掏出一把刀来决一死战。
温软早就听见了sao乱之音,但都坚持着前进的步伐,没停。可这一声龙吟虎啸,候机处只要是长耳朵的人都能突然打一个哆嗦。
于是温软很大
007 痞子兮兮的废柴[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