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是怕一战成名这样的说法,特别对于余一这样的人来说,他曾代表翰墨去参加过市里的篮球比赛,本来余一从来不理会这样的比赛,但是校篮球队的队长,也就是余一的发小,硬是厚着脸皮左右念叨了差不多一个月,他才同意的。
余一这个人最重义气,所以在前天打架负伤的情况下仍然带伤上场,连冠好几年的德昌就是在那一年被打败的,就是这么厉害,毕竟不是每个人在场上还能有那么强大的魄力与体力投进那么多三分篮的。
篮球赛结束后,余一一战成名。更疯狂的事是德昌高中的一个女生对余一展开了狂烈的追求,好像还入围她们学校的校花前十,她连续三个月都能准时给余一送奶茶和一封手写的情书,听说每封算上标点符号都有1314字,可是余一从来没打开过,甚至因为这件事,当然也可能因为其他的事,正好这三个月都没来学校。
苦等无果,那女生直接冲进余一教室,却看到满桌子的情书,甚至有几封是拆开的,不过毕竟是余一的东西,敢大动作的人还是比较少,余一显然很久没来了。她一把揪住余一同桌的衣服问到:“不是让你帮我送情书吗?送去哪里了!”哪里还有半点校花的气质,那人瑟瑟发抖地说到:“我告诉过你的啊,是你说他总会来的。”女生气得牙咬得紧紧的,使劲平息自己心中的怒火,“不能在余一的班上失态,不能在余一的班上失态”她才忍住胸中的熊熊怒火,在她离开之前,那位好心的同桌还不忘好心补充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个,同学,其实你买的那些饮料每天早晨都是我帮你放到桌上,晚上又丢到垃圾筒里的。”好吧,这次女生是真
第五十七章 一战成名[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