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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不认识我?[1/2页]

医手遮天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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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喔喔喔.....”
      众人见状,纷纷鼓掌欢呼。
      荣雪柔则是有些娇羞的靠在林伟翔的怀里,看着在怀的美人,林伟翔得意一笑,然后低头对着她说道:“雪柔,吉时已到,切蛋糕吧。”
      “嗯。”
      荣雪柔轻轻点了点头,扭着翘臀,朝着蛋糕走去,性感的身姿,看的林伟翔是一阵火热,恨不得现在就将这个美人儿压在身下,狠狠的输出。
      其实,他追求荣雪柔,也不是真的喜欢她。
      荣雪柔虽然美,但对于他这种人来说,想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他追求荣雪柔,最主要的是因为她的家世。
      荣家的继承人。
      娶了她,他就等于是掌控了荣家。
      有了荣家的相助,他们林家肯定能打败洪家,成为魔都第一家族的,到时候,整个魔都,甚至整个南境,都将以他们林家为尊。
      毕竟,在他之上,还有他的师傅,南境第一术法大师,六国安!
      就在荣雪柔拿着刀,准备切蛋糕的时候。
      “荣小姐,这么有钱,连蛋糕都吃这么大的,是不是该还我钱了?”
      人群当中,忽然响起一道声音。
      声音不大,但却清晰的传遍在场众人的耳中。
      众人微微一愣,是谁胆子这么大,竟然敢在荣雪柔的生日宴会上来讨债,而且,荣雪柔是什么人?
      荣家大小姐!
      她怎么可能会欠别人钱呢!
      这人莫不是来捣乱的吧?
      “是谁在这里捣乱?”
      负责现场安保的保安目光不善的朝着声音的来源看去。
      然后就看到,叶凡手里拿着一根鸡腿,看着荣雪柔吃得津津有味的。
      叶凡穿着很普通,至少跟现场的众人比起来很普通,也跟整个现场的氛围格格不入,俗话说的好,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今日来参加他们小姐生日宴会的人,都有头有脸的大人物,社会的精英,每一个人打扮得都很精致。
      不管男女,都穿着价值不菲的西装或者礼服,喷着名贵的香水,手上是穿金戴银的,不是名表,就是玉石项链。
      而叶凡,就好似一个乡下小子一样。
      不仅如此,他好像是好几天没吃过饭一样,桌上的食物,已经被他扫得差不多了。
      见此情况。
      保安的面色顿时就变得冷冽了起来。
      在他们看来,叶凡应该不是被邀请的客人,而是混进来,混吃混喝的骗子。
      叶凡并没有理会保安。
      而是嘴上咬着鸡腿,然后为自己倒了一杯饮料,随后把鸡腿拿下来,狠狠的喝了一杯饮料,打了一个饱嗝之后。
      才朝着荣雪柔走去。
      看着朝着自己走来的叶凡,荣雪柔立马就认出了他。
      是他把丹药卖给自己,不,准确的说,是赊给自己,自己才能治好爷爷,成为荣家继承人的。
      不过,她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叶凡。
      这让她有些慌乱,毕竟当初她跟叶凡说过,回到魔都之后,就把剩余的钱,还给他。
      然而,她却没有这么做,到达魔都之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叶凡的电话拉黑了,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打算跟叶凡买丹药,一开始,她就准备赖掉这笔账了。
      只是,荣雪柔完全没想到,叶凡会亲自上门来要账,她有些紧张,毕竟这件事,是她做的不对,如果让别人知道的话,她会名誉扫地的。
      而且,叶凡的身手,可不简单,当初自己身边的一群保镖都不是他的对手。
      不过,随后荣雪柔就想到,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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