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纯曦贞靠着墙坐着,不过是三四天的时间,她比起刚进来的时候又是消瘦了许多。颧骨高突,两颊凹陷,眼袋青黑。
      慕良派了人守在门口,只要她愿意说出解蛊的方法就立刻可以出去。
      可是她拒绝了。
      说来好笑,她都不懂自己为什么要拒绝。
      纯曦贞这一生从来就没弄懂过自己。
      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的命定之人会是个姑娘,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会慌乱的逃出京城,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从承庵寺回来,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对兰沁禾下蛊,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没有狠心彻底抹了兰沁禾的记忆
      这到底,是在做什么啊
      疲惫的仰头苦笑,纯曦贞突然觉得自己应该是恨兰沁禾的。
      是她让自己这些年痛苦不堪,是她让自己变得面目全非。
      如果没有兰沁禾,纯曦贞还是原来那个清冷高傲的小郡主,还是没心没肺什么都不在乎的小姑娘。
      可惜,天命难测。
      纯曦贞还是遇到了自己这一生的劫,真正的劫,逃不开,躲不掉。
      喘息了片刻,她撑着墙艰难的起身。
      慕良真是打的好算盘,既派人在门口守着告诉她说出来就能出去,也在房里准备了无数自杀的器具。
      如果能从她口中立刻得知解蛊的方法自然是好的,可是如果她不肯说慕良也有的是其他渠道。
      他虽然会因为兰沁禾的话而不伤害纯曦贞,可是没有说不许纯曦贞自己伤害自己。
      要不说出方法饶她一命,左右纯曦贞活不长了;要不就立刻去死吧。
      纯曦贞低低的笑了,
      可她偏不!
      她能多活一日就残喘一日!
      只要兰沁禾身体里的蛊毒一天不解,只要她一天不死,就能让慕良如鲠在喉坐立难安。
      兰沁禾的身体里将永远活着她的第二双眼睛,兰沁禾这辈子都摆脱不了她!
      这种蛊毒如果不是蛊虫的主人自己愿意解蛊,非须凤珠为药引不可。
      而这凤珠百年来销声匿迹从未听说有谁见过。如今就算还存在于世,只怕慕良也未必能找到。
      吸足了她鲜血的蛊虫此生注定与兰沁禾同死同灭永不分离。
      纯曦贞痴痴的笑着,她蹒跚的走向那架满刑具的架子,随后用力挥手一扬,无数刑具纷纷掉落砸在地上。被旁边的油灯一照,满室寒光。
      另一边,选好了日子的楼月吟施施然的往安乐宫走去。
      虽说他笃定了兰沁禾不会把虎符这么快交给慕良,但也不能不防着万一这是两人联手演的一出戏。
      “通知几位将军,我现在进宫。若是一个时辰内都没出来便立刻带兵进宫接应。”楼月吟抬头眯着眼看了看天,“烈日中天,好兆头。”
      旁边的小太监应是转身走了出去,他低着头冷冷一笑,却并未按着楼月吟说的做,转而偷偷摸去了千岁府。
      兰沁禾听到楼月吟求见的时候正在用膳,那人一身松松垮垮的红袍,执扇点唇,也不行礼,只是拖长了声音妖媚道,“臣见过皇太妃娘娘。”
      视线里那抹红色和记忆重叠,握着筷子的手关节泛白,用力到微微颤抖。
      她冷淡道,“不知楼大人此番前来又是何故。”她话音刚落,突然腰际被人环住,一股浓烈的花香扑鼻而来,兰沁禾心跳一滞,瞳孔微微收缩。
      “这样的粗茶淡饭怎么配得上娘娘”宛如情人般亲昵的气音喷洒在耳后,楼月吟弯着眼睛抚上怀里女子的侧脸,“不如去臣府上同饮佳酿。”
      旁边的几个丫鬟吓得愣住了,等反应过来时一个个尖叫了起来,“放肆,放开娘娘!”
      楼月吟不耐的轻啧,“庸脂俗粉也这般聒噪,拉下去。”
      立刻有侍卫从门外进入,捂住宫女们的嘴拖了出去。
      “够了!”兰沁禾猛地起身退开几步,她冷冷的看向对面,“楼大人今日来莫非就是为了教训哀家的宫女的?若是如此,大可不必费心!”
      “娘娘这话说的好伤人心。”他眨巴着眼睛一片委屈,“您难道忘了当年秋猎臣还特地提醒您了吗?您不感谢臣也就罢了,为何还对臣这般冷漠。”
      兰沁禾深吸了一口气,“哀家不想谈这事,楼大人要是没别的事请立刻离开。”
      “娘娘真不给面子呐。”楼月吟笑着敲了敲扇子,“您既然这般讨厌臣,臣也不多碍娘娘眼了。”
      他指了指门外无数的侍卫,“瞧瞧这仗势娘娘想必也该知道臣为何而来了吧。”
      兰沁禾冷哼道,“哀家还真不知。”
      “这样说话就没意思了嘛。”一道银光带着气流从颈边划过,兰沁禾垂眸,看见地上是自己断掉了的耳坠子。
      而身后的墙上深深的钉着一根银针。
      对面的人似笑非笑的以扇掩唇,那双细长妖媚的眼睛里的神色却是冷了下来,“娘娘现在知道了?”
      兰沁禾死死的攥住了袖子眼神明明灭灭。半晌,她低低的开口,“随哀家来。”
      她抬头看着楼月吟,

92.第九十二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