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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七白狗[1/2页]

启陈 莫语微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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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闻自家少爷要去听雨轩,十一暗道一声果然,少爷这兜兜转转一大圈,最终要去的地方果然还是听雨轩。手机端
      看来少爷不仅昨晚在听雨轩过的甚是滋润,今儿个显然也是意犹未尽的很。
      只是这午才从听雨轩回来,午膳用了不久便又来听雨轩,是不是频率有些太频繁了?自个儿是不是需要提醒一下少爷注意节制?保重身体?
      俗话说的好,精血珍贵,少爷这幅瘦弱身板,若是这样不知节制,可不是一件好事。
      十一有些发愁,而林尽却是已经转身准备走过石桥,去往对岸不远的听雨轩。
      此处距离听雨轩不过两三里路的样子,徒步过去,也不过一会儿的功夫。而且慢步过去,还能感受一下过年的喜庆氛围,倒是着实不错。
      昨夜天色太黑,气温也低,林尽坐着听雨轩的马车而去,倒是错过了一些风景,今儿个太阳高照的,倒也实在没有必要再坐着马车过去。
      石桥两头,有不少的小摊,摆的都是些土产或者小玩意。
      平日里,除了特定的集市,其余地方是不允许摆摊的,这年头的帝都之,市容保护意识林尽那会儿有过之而无不及。
      不过逢年过却是例外,因而有些手艺在身的人,或者家里有些什么新玩意的人,都会趁着这个机会,来卖个好价钱。
      一年到头的这么些个节日,对于百姓来说,可是全年收入的重要时候,尤其是过年这会儿,没有宵禁,城东也能去得,大部分地方都可以摆些小摊,满城欢乐。
      若是家里的一样小玩或者土特产,恰好被哪位富家子弟看,随意出手些银钱,对于老百姓来说,那都是一笔巨款。
      对于老百姓来说,没有人会错过这样的机会,对于一些想淘些新玩意的人来说,这也是个好机会。
      林尽刚过桥不久,便在一个售卖野货的摊子前停了下来。
      这野货摊子乃是一位满脸胡渣子的粗野大汉所摆,一个个竹笼子,野鸡,野兔,野鼠,干货,倒是着实不少,而且种类颇多,有的野货身有伤,有的则完整无缺,哪怕是冬日,这土腥味也一样颇重。
      在大冬天里,能搞来这么多鲜活的野货,想来这粗野大汉的狩猎本事可着实不低。
      林尽站到摊子前面,这粗野大汉忙是笑呵呵的迎了来,面容谄媚的施了一礼道:“这位公子,可是看了什么野货?小的别的不敢说,却是能够保证,这野货绝对肥嫩,保管您吃了之后还想吃下一次。”
      林尽与当今的世家子弟,人才子不同,林尽不喜穿锦服,身基本穿的都是那几件素袍,或蓝或青,看去便如同一个寒门士子一般。
      锦服虽然是蚕丝制成,冬暖夏凉,还不用担心螨虫问题,但锦服那华丽与花哨的颜色,实在和林尽自小养成的世界观所不符。
      林尽总感觉这个调调,应该是四五十富婆才喜欢的调调。一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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