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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一棵开花的树[1/2页]

民国大文豪 薪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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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场生日会颇为隆重,到了半夜时分才算结束。¤,
      鲁讯回去后写了日记,简短记下了此事。22ff
      “晚孙福园来部,即同至中央公园饮茗,逮夕八时往协和学校礼堂观新月社祝泰戈尔氏六十四岁生日演剧本二幕,归已夜半也。”
      这场盛会可以说非常成功。
      泰戈尔受到了北平文化界的追捧,新月社借势成功,给北平文化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特别是演出的诗剧,得到了众人的交口称赞,林徽茵是当之无愧的主角,无论是扮相还是演技都相当出彩。
      林子轩和徐至摩成了陪衬,但也得到了认可。
      祝寿活动结束,回到住地,徐至摩还很兴奋,林子轩却已经有了归意。
      他坐在书桌前,望着窗外的月光,正是在热闹之后才愈发孤单,繁华过后才倍感凄凉。
      林子轩深切的感受到北平不适合他。
      这里的空气太压抑和沉闷,政治色彩太过浓重,而文化氛围又过于狂热,很容易被各种思想影响,从而失去自己的判断力。
      他喜欢上海较为轻松闲适的氛围,众人谈论的大多是金融和娱乐的话题。
      上海的言论相对自由,论战也没有这么激烈,到了不讲道理的地步,虽然这里是新文化的发源地,但林子轩一点也不留恋,反而觉得厌倦。
      最重要的是北平不是他的家,在这场盛大的宴会后,他有点归心似箭了。
      他铺开稿纸。写了几句话,准备明天寄给冯程程。
      “我已在佛前求了五百年。求它让我们结一段尘缘。佛于是把我化作一棵树,长在你必经的路旁。阳光下慎重地开满了花,朵朵都是我前世的期盼。”
      这是后世诗人席慕荣写的一首诗,林子轩截取了其中一段。
      他和冯程程结婚后,这是第一次分开这么长的时间,他也很久没有给她写诗了。
      前些日子在北平四处游览,参与论战,好不热闹,但热闹过后,剩下的只有空虚。
      林子轩躺在床上。回想着和冯程程的点点滴滴,一股幸福萦绕心间。
      来到北平后,他一直都没有去见陆小蔓,不是怕会发生什么,而是过去的事情就这样过去吧,要珍惜眼前。
      第二天,他把信寄出去,接着去和的成社我谈了谈。
      在林子轩答应不会干涉报纸的宗旨和运营,保证报纸的独立性后。成社我同意了林子轩的入股,林子轩出资2000银元,成为了的大股东。
      同时,成社我负责万象书局在北平的发行工作。还会创办北平读者喜欢的报纸和杂志。
      两人达成了初步意向,具体的事情可以以后慢慢谈。
      成社我想要在报业大干一场,以前苦于没有资金。如今有了林子轩这个金主,他的很多想法都可以实现了。
      谈妥了这件事。林子轩对北平不再留恋。
      1924年5月9日,他来到北平前门火车站。前往天津。
      送行的只有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一棵开花的树[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