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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回 秘鲁聚首[1/2页]

无尽旅者 古红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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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飞机上下来,看着机场随处可见的家禽——十几只公鸡母鸡不断围在脚边来回走动,“咯咯咯”的叫着,独孤无名很是无语,这个地方好随和啊。
      与此同时,在另一边,刚好有另一架私人飞机降落,定睛一看,原来是印第安纳琼斯和一个年青人。
      “亨利!”此时琼斯的父亲已经去世,独孤无名也不再以小亨利称呼对方,而是直接叫亨利了。
      “什么?内姆?你怎么会在秘鲁?”此时已经58岁的琼斯,因为长年考古冒险的原因,显得比实际上要苍老一些。不知道的,比如他旁边的年青人,就以为他已经七八十岁了,此前好嘲笑他是不是八十岁呢。
      两人近前拥抱了一下,独孤无名道:“前段时间大英博物馆失窃,水晶头骨丢失了,我帮伊芙琳调查这件事。目前得知是一伙苏联人干的,但具体是谁还不清楚。我根据一些文献的记载得知,弗郎西斯科德奥瑞拉纳曾经和水晶头骨有联系,而且他又是在秘鲁失踪的。所以想过来调查一下,如果那伙苏联人真的对水晶头骨那么感兴趣的话,相信他们也会出现在这里,到时候希望能拿回博物馆的水晶头骨。”
      琼斯对此也只能感叹:“还真是巧了,我们也是这里找水晶头骨的线索的。”
      独孤无名指着琼斯身旁的年青人道:“这是你们新的课题吗?他是你的学生?但看他的造型,不像是学生。”
      确实,那个年青人穿着皮夹克,一副标准的小阿飞造型,旁边还有一辆摩托车,更像是个标准的摩托党,而不是一个大学考古系的学生。
      在这个世界的“假”身份证明上,独孤无名是1900年出生,比琼斯小一岁,但看模样,独孤无名还是十八岁,琼斯已经超过了他五十八岁的模样了。
      对此琼斯估计也见惯不怪了,时不时还是要拿来说一说,揶揄一番:“内姆,看看你,永远都不变的容颜。”诸如此类的。
      此时年青人见对面这个看起来比他还脸嫩的家伙这么说他,以他有些冲的脾气,顿时就站得笔直,直挺挺的走向独孤无名,气势汹汹的说道:“我这么打扮,你有什么问题吗?”
      琼斯急忙止住年青人,“放松,小子。他是长辈,只比我小一岁呢,而且是我老朋友,六次诺贝尔奖获得者,你应该尊重他。内姆,这是我一个朋友的孩子,叫马特威廉姆斯(uttwillias)。”
      “笨蛋威廉姆斯?(utt有笨蛋、蠢的意思)你爸妈跟你有仇吗?”独孤无名显然是故意的。
      原本听到琼斯说独孤无名只比他小一岁,马特就已经很是惊讶了,而且还是六次诺贝尔奖获得者,就更加震惊了,虽然他读书少,但不代表他无知。然而听到独孤无名取笑他的名字,他又不管不顾了,再一次气势汹汹道:“这是我自己改的名字的,你有意见吗?你的名字又如何?”
      独孤无名一听,自己也乐了,“完全没意见,我的名字也是自己改的。还有,我叫内姆雷斯朗利。见到你很高兴,马特。”
      看着此时笑脸迎人的独孤无名,马特的气势一下子也下来了,毕竟他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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