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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章 老胜[1/2页]

恶魔的剧本 金玉满堂参北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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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拾荒老人,没有姓也没有名字,但是,人都总得有个称呼不是。
      18岁前,大家叫他胜仔(反正是随便起的名字)
      45岁前,大家叫他阿胜
      60岁前,大家叫他胜叔
      现在......他的名字是老胜......
      老胜今年已经68岁了,出生在e区,长大在e区。
      从懂事开始,就不知道自己的妈妈是谁,更遑论自己的爸爸了。
      但是,他从来没有想过这两个应该是至亲的人,在e区的这片土地上,知道自己爸妈的人,才是怪胎呢吧......
      十六岁的时候,他也曾有过雄心壮志,看看自己是不是可以闯出一番自己的天地。
      “我总不能一辈子窝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当时他是这么跟自己的伙伴们说的。
      在k市两年多的闯荡中,他走南闯北的走遍了各个区域,尝试过了各式各样的职业(当然,说是职业不如说是打工更加合适),见识到了各种各样的人们,终于找到了自己g了这一辈子的职业——拾荒。
      工人——枯燥,乏味,还得每天看着自己的工头儿受气以后欺压下面更底层的人们。
      服务员——赔笑脸是可以的,但是看见那些财大气粗的主顾,耀武扬威的样子,他打心眼儿里觉得不自在。
      售货员——taMadE老子连算数都学不好,还是算了吧。
      ......
      当然,当他发现自己真正能做的事情,就是拾荒的时候,他欣然接受了这个现实,并回到e区扎根,骄傲的做起了这个一做就是一辈子的职业。
      那一年,他三十二岁。
      拾荒有什么不好,简直世界上就没有b拾荒更好的职业了吧!!!
      开工完工,时间都是自己定,哪怕是不想g了,就自己给自己停业一天。
      能够看到无数的人,无数的事,简直可以说是阅人无数啊。
      最重要的是,自由,无以lb的自由。
      “我看过各式各样的星星,各式各样的月亮,我不相信,有人见过b我还多的奇闻异事!”
      这句话,老胜从还是阿胜的时候,就常常跟人这么说。
      有句古话不知道他听没听过
      “乞丐当三年,不想当皇帝”
      但是对于老胜来说,拾荒,是他这辈子最骄傲的一件事。
      哪怕是见识过这么多的人以后,老胜仍然对所谓的“撞头仔”,有着不一样的好奇心。
      撞头仔,是在半年多前,老胜的一次拾荒过程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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