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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第三张画像[2/2页]

开局签到刑警队 我喝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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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根据经验结合犯罪嫌疑人的体型特点,在画像上添加了五官。
  接着,他和苗姗、秦兵、杨阳、杨华等人继续开展走访,又得到一条信息。
  “一名犯罪嫌疑人于案发当天中午曾经在现场附近的一个小商店里打过公用电话,商店老板可能对该人有印象!”
  岳剑找到该商店,并与商店老板见面,这个老板是一名40多岁的中年妇女,名叫郭丽娟。
  “请你讲讲具体情况?”
  郭丽娟回忆后,道:“是这样的。那个人过来打电话时,我刚好在干活,没有留意他的相貌。他离开时跟我有过非常短暂的接触。“
  岳剑说:“我问什么你答什么。”
  “好的。”
  “确定头缠布?”
  “确定。”
  “年龄多少?”
  “30左右。”
  “个头怎样?”
  “高个子。”
  “脸型怎样?”
  “长方脸。”
  “体型怎样?”
  “体型瘦。”
  “皮肤怎样?”
  “皮肤黑。”
  岳剑拿出上午的画像让她辨认。
  “有些相似呀!”
  岳剑对秦兵说:“胡梅容和郭丽娟二人对“头缠布”犯罪嫌疑人相貌特点的描述比较接近。”
  秦兵兴奋地点头道:“是的。另外,这名犯罪嫌疑人在商店打电话的时间是中午13时左右,和现场出现的时间下午15时多相近,极有可能是先踩点后作案。”
  岳剑和秦兵感觉到该人有重大嫌疑,又对画像进行了精心地刻画。
  天道酬勤,在把握整体外貌的基础上着重强调该人由于“瘦”而在脸上体现出来的特征,形象更加鲜明。
  7月20日晚,岳剑将三张模拟画像交给专案组,并介绍了画像的经过,画像的客观依据和对犯罪嫌疑人体貌特征的分析。
  “我们建议对‘头缠布'这名嫌疑对象进行重点排查。”
  “好!我马上汇报,安排落实。”
  7月22日上午,梅东区梅阳镇走马村一名治保员向梅阳派出所反映一个重大情况。
  “有一伙男青年住在本村方军家出租屋,形迹可疑,而且一名青年和画像相似!”
  “雷火小组”迅速出动,对该出租屋组织严密布控,果然发现男青年钟前喜(32岁)和模拟画像相似,有重大作案嫌疑。
  在出租屋里搜查出头套、面罩、自制电筒等作案工具。
  岳剑小组将其抓获,审查中发现涉及柯勇军的线索。
  “与你一起的有几个人?”
  “柯国军、钟强(男,22岁)、钟劲(男,23岁)、钟彪(男,29岁)、谭鹏!”
  “他们是哪里人?”
  “这姓钟三人都是梅东区新桥镇牛车村人。”
  “柯国军和谭鹏呢?”
  “这二人是潭水人,具体是哪里人不清楚。”
  “你将柯国军相貌特征描述一下?”
  “好的,年龄28岁左右,身高168厘米,长脸,长头发,皮肤黑……”
  “你看下这张画像?”
  “嗯,很像柯国军!”
  “你再看下这张照片?”
  “这两张相极像,是他,他是柯国军!”
  “柯国军有别的名字吗?”
  “哦,有个别名柯勇军,听谭鹏叫过。”
  经审讯,钟前喜交代了分别或共同先后作案多起,杀死5名女性老人的犯罪事实。
  岳剑将钟前喜笔录甩在柯勇军眼前。
  “柯勇军,你将3月到5月在梅州入室抢劫杀人的事交待清楚!”
  柯勇军知道东窗事发,瞒不住了。
  “好吧,我交待,……”
  “将钟强、钟劲、钟彪、谭鹏藏身地和活动地讲清楚!”
  “嗯,我将所知告诉你们,……”

第69章 第三张画像[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