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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庚午年,官库玉器被盗。
     官吏逐个搜查各苑户,苑户常明对簿时,忽作童子声:“玉器没丢,人倒是杀了,杀的就是我,我是死魂。”
     官吏大惊,遂扭送常明到刑部接受讯问。
     审理此案的人是姚安公、余文仪等人。
     鬼魂先说:“我叫二格,十四岁,家住海淀,父亲名叫孛星望。去年正月十五,常明带我看花灯,回来时,夜深人静,常明玩弄我,我全力挣扎并说要告诉我父亲。常明恼羞成怒,解下衣带把我勒死,埋在河岸边。父亲怀疑常明把我藏了,控告至巡城御史那,因未找到证据,案件移送到刑部,决定另外缉拿真凶。我的灵魂常跟着常明,不过不能近他的身体,只要相距四五尺,便觉得他炽热如火焰一般让我热得难受,后来,他的热力稍微减弱了些,距离先减为二三尺,最后是一尺左右,昨天,我才一点儿也觉不到热力,于是赶快附在他身上。”
     鬼魂又说:“一审时,我已随常明到刑部。”
     接着,鬼魂说出了日期,于是,官府搜索出旧案宗,又得知鬼魂尸体在河岸边第几棵柳树旁。挖开一看,果见尸体仍未曾腐烂。
     找来他的父亲,经辨认,他父亲嚎啕不已:“是我

二格附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