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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朝的王弘之,贞观年中做沁川和川令,有个女儿嫁给了博陵的崔轨,轨在和川病死。
     过了几十天,他家忽然在夜里听到崔轨说话,当初全家惊恐,以后就习以为常了。
     崔轨说:“我是你家女婿,虽然不应在妻家给我立灵位,然而苦于我无依无靠,就给我立个灵位吧。”
     轨妻听从了他的请求。
     早晚置放祭品。不准放肉食,只要放素食,并且常劝她礼佛。
     轨又都说出在地狱中的事,说:“人一生常常不免要杀生或不孝,其余的罪,大概都是小罪罢了。”
     又说:“我虽然无事,然而要帮助我多做福事。为轨多次设斋供奉,并写法华、金刚、观音等经各三两部。从这以后,就不再来了。”
     王家一一按他说的话,写经设供。
     轨忽然又来愧谢,因而说:“现在就

王弘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