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唐元和四年,宪宗讨伐王承宗。
     中尉吐突承璀抓获了恒阳俘虏马奉忠等三十人,日夜兼程押到京城。
     宪宗命令在东市西坡资圣寺旁处斩。
     斩完了,胜业坊有个王忠宪,隶属羽林军,他的弟弟忠弁在军队里被恒阳军杀了。
     忠宪抱着弟的冤仇,听说恒阳的俘虏到了。
     就带着刀去看,等斩完,忠宪就挖了一颗心,还有两块臂肉,回来吃了。
     到了晚上,有一个穿紫衣人敲门,忠宪出来见了面。
     那人自己介绍说叫马奉忠。
     忠宪就和他坐下来并问他来干什么。
     马奉忠回答说:“你为什么那么狠挖了我的心,割了我的肉?”
     忠宪说:“你不是鬼吗?”
     回答说:“是。”
     忠宪说:“我的弟弟被你们那些叛贼杀了,我怎么能不报那一刀之仇,用来抵偿我的怨恨。你为什么怪罪我?”
     马奉忠说:“我和恒阳的人是国家的敌人,我已经用死来向国家道歉了,你的弟弟是被恒阳人杀的,那么罪过就是恒阳主帅的,我并没有杀你的弟弟,你为什么找我报仇?你没听说过‘儿子不管父亲的罪过这句话吗?父子的罪过都连不到一起,然而你胡乱地报大家的仇,那么你的仇就太多了。你必须还我的心,还我的臂肉。如果这样,我们之间的怨恨就可以解开了。”
     忠宪知道自己

马奉忠[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