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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阳县录事陈勋性情正直而洁身自好不肯同流合污,被十个县吏共同诬陷说他有罪,最后还是处斩了他。
     到第二年他死的日子,家人设斋,他的妻子哭完后独自在他的灵位前叹息说:“君平生以刚直著称,今天已经冤死一年多了,你的灵魂为什么默无声息呢?”
     这天晚上就梦到陈勋说:“我都不知道我死了,白天听到你的话才明白过来,象你说的那样,我应该报仇。然而公署并不是我这样的人能进去的,你明天替我到县府里去诉冤,我随你去。”
     第二天,陈勋的妻子按他的话前往县城,出了门就看见陈勋提着剑跟着她。
     到了县城,在桥上遇到一个仇吏,陈勋就用剑刺他的头,府吏立刻倒地而死。
     等到进了衙门,陈

陈 勋[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