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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羊聃,字彭,是晋朝庐江的太守。
     他为人性情刚硬粗暴,依仗和朝廷有姻亲关系,非常放纵。
     只要跟人有极小的怨恨,就立即将他加刑或者杀死。
     征西大将军庚亮,用囚车押送羊聃并把全部的罪状禀报了朝廷。
     右司马上书羊聃杀了郡里的大将官吏以及老百姓简良等二百九十多人,降职流放了一百多人,应当受到“死刑”的刑罚,但依照“八议”请示赦罪。
     显宗下诏说:“此事是从古到今所没有的,如果这个可以宽恕,那还有什么不可以宽恕?有什么“八议”,应下狱叫他自尽。”
     羊聃的哥哥子贲先是娶了南郡公主,因为羊聃的事自己上表请求解除婚姻,皇帝没有允许。瑯琊孝王的妃子山氏,是羊聃的外甥女,苦苦替聃求情。
     于是司徒王导上奏说:“羊聃罪过不容宽恕,应当处以重法。但是山太妃担忧伤感得了重病。陛下蒙受太妃的恩情,应当饶恕羊聃一命”。
     于是皇帝下诏书说:“太妃只有这一个舅舅,这样直言相求到了口吐鲜血的地步,忧虑的心情十分深重,我自幼受苦。受太妃抚育之恩,就象亲生的母亲。假如太妃不能

羊 聃[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