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应罚之,很容易便出现漏洞,比方说年收入只有几贯的百姓,他怎么缴纳高额罚款?”
“可那些获利数十倍的商贾,又对罚款不痛不痒。”
“随着王府一些新兴事物的出现,更是有大量的律法空白,这些都需要我们整理补充。”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随着百姓生活的富足,律法需要配合政策达成既定目的,量刑轻重都需在一个合理范围。”
....
随着张蕴古的介绍,魏征脑门隐隐冒汗,这工作量?
自己不会一脚踩进一个深坑里了吧?
听这意思,这律法根本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要紧跟国家发展速度,或者说紧跟王府新兴事物或政策。
这活可比修书大太多了!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能回去。
张蕴古:回去?这能让你跑了?
“魏尚书可明了?”
“明了,明了!”
“对了,殿下说了,现在百姓素质教育尚未普及,所以他更偏向使用现今大唐的量刑,重一点。”
“明白!”
在古代,这片土地能成为秩序之地,离不开律法的严明。
而他之所以喜欢唐律,是因为此时的律法哪怕小过也会与杖刑挂钩。
这对于无素质教育,或应对穷人乍富,快速发展造成的各种低素质,低觉悟很有用。
例如《唐律疏议?杂律》侵巷街阡陌规定,“诸侵巷街、阡陌者,杖七十。若种植、垦食者,笞五十。各令复故。”
对于占用街道、随意占地栽种者,要处以杖刑七十或笞刑五十,并且要将街道恢复原状。
“其穿垣出秽污者,杖六十,出水者,勿论。”
对于在街道上随便倾倒垃圾者,要处以杖刑六十;倒水则不受处理;如果执法者纵容居民乱丢垃圾,则与乱丢垃圾者同罪。
说白了这就是倒个垃圾,在后世乱丢垃圾那也叫个事?
可是在这一时期,作为后世之人,真应该感谢老祖宗这严明的律法。
因为此时除了大唐,外加努力学习中原文化的部分小国。
其他的国家,并不比后世的阿三好。
在7 世纪的欧洲城市排污系统在西罗马灭亡(476 年)后逐渐废弃,多数城市没有统一的排污渠道,居民直接将粪便、污水倾倒在街道、河流或城墙外的洼地中,导致街道常年泥泞、污秽堆积。
垃圾处理:生活垃圾(食物残渣、破旧衣物等)也随意丢弃,街道成为天然的垃圾场,尤其在雨天,污水与粪便混合形成泥沼,滋生蚊虫和病菌。
宗教影响:部分基督教观念认为肉体的洁净是对上帝的不敬,过度清洁被视为虚荣,导致个人卫生(如洗澡)被忽视,间接加剧了公共环境的脏乱。
还有生活习惯,城市居民住房简陋,多为低矮的木屋,缺乏独立厕所,夜间便溺常用容器承接后直接倒向窗外。
甚至有喊一声再倾倒” 的习俗,避免砸到人,街道成为公共厕所。
而同期的唐朝长安城确有严格的排污系统(如街道两侧的明沟、暗渠),《唐律
第581章 律法差距[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