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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曾经翻过那座山(连载四百七十四)[1/2页]

我们曾经翻过那座山 秦巴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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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酒与人生
     星期二早晨八点,西江镇笼罩在一层薄薄的晨雾中。韩志明在熟悉的木板床上醒来,耳边是院子里羊群偶尔的“咩咩”声。他睁开眼,看着木质房梁上挂着的一串干辣椒和玉米棒,恍惚间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醒了?”王萍的声音从门口传来,她手里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茶,“五哥已经开始酿酒了,妈在院子里喂羊。”
     韩志明揉了揉太阳穴,从床上坐起来。回到老家已经三天了,他仍然不习惯这种慢节奏的生活。在省里,此刻他应该已经坐在办公桌前批阅文件了。
     “我马上起来。”他接过茶杯,温热的杯壁传递着乡村早晨特有的安宁。
     王萍站在床边,阳光从她身后的窗户斜射进来,在她周围勾勒出一圈柔和的轮廓。她穿着简单的棉麻衣服,头发随意地挽在脑后,与城市里那个总是妆容精致的省政协主席夫人判若两人。
     “你昨晚又没有睡好?”王萍伸手整理了一下韩志明凌乱的头发,动作轻柔得像二十年前他们刚结婚时一样。
     韩志明握住妻子的手:“猛然回到了以前的环境,还真有点不适应。”
     “没事,过几天就好了。”王萍抽出手,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五哥说今天要开新酒,等着你呢。”
     院子里,林明秀正将一把青草递给一只小羊羔。八十五岁高龄的她腰板依然挺直,银白的头发在晨光中闪闪发亮。她穿着深蓝色的粗布衣服,袖口和领口绣着简单的花纹,那是她自己年轻时的手艺。
     “妈。”韩志明走到院子里,清晨的空气带着泥土和青草的芬芳。
     林明秀抬起头,眼睛眯成一条缝:“志明啊,睡得好吗?”没等儿子回答,她又转向羊群,“小花今天特别精神,你看它吃草的样子多欢实。”
     韩志明蹲下身,学着母亲的样子抚摸羊背。羊的毛发比他想象中柔软,体温透过掌心传来,有种奇异的治愈感。
     “来尝尝这个。”陈新军的声音从酒坊方向传来。他比韩志明大七岁,皮肤黝黑,手掌粗糙有力,正端着一碗透明的液体走过来,“刚出缸的酒,你闻闻香不香。”
     韩志明接过碗,一股浓郁的玉米甜香混合着微微的酒气钻入鼻腔。他下意识皱了皱眉——在城市里,他很少在上午碰酒。
     “尝尝看,”陈新军咧嘴一笑,露出几颗略显发黄的牙齿,“四十多度,不烈。”
     王萍不知何时已经站在丈夫身边:“入乡随俗嘛,改了不就行了。”她的眼睛在晨光中闪烁着调皮的光芒。
     林明秀也放下手中的草料:“我也想喝一点,现在早上特别想喝点酒。”老太太的声音虽然沙哑却坚定。
     韩志明张了张嘴想说什么,王萍悄悄拉了一下他的衣角。他看了看妻子,又看了看母亲期待的眼神,最终什么也没说。
     王远菊——陈新军的妻子——从厨房端出两盘菜:“小菜好了,趁热吃。”她圆脸上总是挂着笑容,手上的老茧诉说着几十年农家生活的艰辛。
     酸辣羊肚和小炒羊肉的香气立刻弥漫开来。农家泡椒的辛辣与茴香的清香交织在一起,刺激着每个人的味蕾。韩志明突然感到一阵饥饿——在城市里,他早已习惯了早餐喝一杯热牛奶,再吃一点其他的。
     五个人围坐在院子里的木桌旁。陈新军给每人倒了一小杯玉米酒,透明的液体在粗瓷杯中荡漾。
     “先干一杯!”陈新军举起杯子,其他人也跟着举杯。韩志明犹豫了一下,还是将酒杯送到嘴边。
     出乎意料的是,酒液入口并不辛辣,反而有种柔和的甜味,伴随着玉米的香气在口腔中扩散。他惊讶地看向陈新军:“这酒”
     “好喝吧?”陈新军得意地笑着,“我改良了配方,发酵时间也控制得好。”
     王萍小心地抿了一口,眼睛立刻亮了起来:“真的不辣喉咙!”
     林明秀已经喝掉了半杯,满足地叹了口气:“新军酿的酒,比镇上卖的那些强多了。”
     就着酸辣羊肚的脆爽和小炒羊肉的鲜嫩,韩志明不知不觉喝了两杯。微醺的感觉让他的脸颊发热,却奇异地感到一种久违的轻松。
     “原来喝早酒还挺舒服。”他笑着说,声音比平时高了几分。
     林明秀放下筷子,布满皱纹的脸上浮现出回忆的神情:“我喝早酒有二十多年了。每天一小杯,身体反而比那些滴酒不沾的老太太强。”
     “适量饮酒有助于血液循环。”王萍接话道,她医学院毕业的背景让她习惯性地从医学角度解释。
     “不只是身体,”林明秀的目光变得深邃,“酒能让人放松,能让人说真话。”她意有所指地看了韩志明一眼。
     早餐后,林明秀拿起靠在墙边的竹竿:“走,放羊去。”
     韩志明和王萍一左一右陪着老人向屋后的树林走去。羊群轻快地跑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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