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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孟思念,出生在一个小康家庭。
     我三个月大的时候,妈妈意外离世。
     所以……爸爸给我取名思念,独自抚养我。
     我时常发现,夜深人静的时候,爸爸一个人坐在阳台上,拿着妈妈的照片,看了一遍又一遍,泪水一次又一次打湿相框。
     原来……爱一个人可以是永恒。
     长大后,我考入圣人国最好的一所大学,遇见一个阳光帅气的学长。他叫楚歌,比我大半岁,竟然已经大学毕业,现在硕博连读。
     我是一个大大方方,活泼好动的女孩,某次学校里遇见,我主动加了楚歌的联系方式,然后……嘻嘻,我天天给他发消息。
     我们的关系越走越近,经常一起去图书馆学习,舍友打趣我,说我是楚歌的“跟屁虫”,走到哪跟到哪。
     直到三年后,我二十一岁,他二十二岁,他留校任职教授。
     那天夜晚,楚歌约我在学校操场见面。
     我画了一个美美的妆,买了一束茉莉花,因为……我喜欢茉莉。
     月色朦胧,我们漫步在操场上。
     我特别紧张,一颗心小鹿乱撞。
     我以为楚歌要对我表白,然而他对我说,“思念,有件事我想告诉你,我……我谈恋爱了。”
     那一刻,我的天好像塌了。
     我愣在原地,久久缓不神来,莫名的酸楚涌上鼻头,想哭。
     还好我没有哭,只是用很低的声音问他,“谁啊?”
     楚歌眼底闪过一丝复杂,说,“她叫舒文雅,在我老家那边,就读茉莉花戏剧学院,比我大一岁,算是我的学姐,我们认识了两年半。”
     两年半……可我们认识了三年。
     我低着头,安安静静。
     楚歌叹了一口气,“我知道,你也喜欢我,事实上,我对你同样有感觉,但你有些幼稚,学姐更成熟,更懂我。”
     “思念……对不起。”
     我小声的呼出一口气,抬起头,傲娇道,“谁说我喜欢你?真是自作多情,实话告诉你吧……我只是觉得你很优秀,跟你待在一起倍有面子。尤其现在,你任职教授,如果当你的女朋友,肯定能获得更多资源。”
     那天,我们分别的时候。
     我一直往前走,一直往前走,默默数着,直到一百步,回头看了一眼,心想:要是他也回头,我一定冲过去,用力抱住他,不放手。
     然而……楚歌没有回头。
     后来我得知,他也走了一百步,比我走的快,比我先回头。
     他真是一个在爱情上犹犹豫豫的渣男。
     明明有女朋友了,还学我走一百步回头,哼哼,我恨你……
     往后,我们关系淡了许多。
     我每天都有关注他的社交动态。
     他与那个叫舒文雅的女生官宣。
     他还送给舒文雅茉莉花,坏蛋!
     有一天,闺蜜打趣我,“思念,你不去当楚歌的跟屁虫了?”
     我趴在桌子上,有气无力回答,“他谈恋爱了,对象不是我。”
     “啊?”闺蜜震惊的程度不亚于八级地震。
     也对,从大一到大三,只要在学校,我天天找楚歌,大家都以为我们是情侣。
     呜呜……好难过……
     楚歌……大坏蛋……
     有时候,我感觉自己不是一个好女孩,竟然惦记一个有女朋友的男孩子,但……我不是后来者。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们平时也会见面,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
     三年后,我留校任职。
     楚歌有一个月没来学校了,社交圈也停止更新,这很不对劲,他是一个喜欢分享生活的人,一般三四天更新一次,从无例外。
     我找到与他关系不错教授。
     教授告诉我,“楚歌请了半年的假,回了老家。”
     请假半年……结婚吗?
     呜呜……更难过了……
     楚歌……你个坏蛋……
     不久后,我在社交平台上看见一条舒文雅的更新,内容是:
     分手了,从此不相信爱情。
     分手?什么情况?
     他们分手了?!
     那一刻,我暗藏的一颗心,不受控制跳动。
     整整三年,我终于明白,我已无力再爱别人,哪怕只是远远地看他一眼,也觉得自己的世界还有一束光。
     什么“也许放弃才能靠近你”?
 

第425章 跟屁虫[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