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初年的本来职业是个屠夫,猪瘟过去后,一头头小猪健康长大,市场恢复了以前的样子,但他只养了一头小猪自己吃,并没有找到货源去卖。
毕竟卖猪肉身上总是臭臭的,有股血腥味,他家乖乖爱干净,沾了味道怎么去抱他家乖乖呢。
而且卖猪肉不稳定,闹个猪瘟他就要变穷,他藏在树下的杏花酒有了年头,是他自己酿的,酒液香醇,细腻清冽,后味回甘,江梦儿一尝就觉得口感惊艳,迷上了这个味道,让谢初年试试拿去卖。
现在家里主要卖杏花酒,生意做到了府城,手头宽裕起来,肯定要扩大生产的,谢初年买下了一座小山,种植杏树和桃树,不仅可以酿酒,还可以做蜜饯,村里的酒厂也盖了起来,往常村里人都出去打短工,现在在酒厂干活也能赚钱养家,一切欣欣向荣发展。
当自家小孩长到五岁,江梦儿就考虑给小孩请先生认字了,读书总是有益处的,腹有诗书气自华,总不能当个文盲吧。
在这个朝代来说,女人地位弱势一些,讲究无才便是德,觉得总是要嫁出去的,不用白费银子去念书,一般情况下只有男人才会去念私塾,考取功名。
但专为女子设立的私塾也是有的,少数富贵人家会把自家孩子送过去,但只会读个两年,并不是想着培养才华,而是为了提升气度,到时候嫁进夫家能够识文认字,掌管府中事务。
江梦儿才不愿意被世俗束缚,她要给她的女儿提供最好的一切,不仅衣食无忧,精神世界也要丰富起来。
她把女儿送去念书,能读多久读多久,她家养的起,况且这个朝代新的君主上位,颁布了提高女子妻子地位的诏书,她相信女子也可以做出一番事业来的。
谢初年双手赞成,有跟江梦儿一样的考量,另一个方面是他觉得,把孩子送去念书,就没人跟他争宠了。
.......
&nbs
第87章 屠夫家的代嫁小娘子(完)[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