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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7章 父子亲情[1/2页]

暗刃如锋 喜闻乐见的高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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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午时候,胡建国和胡锦之分别赶了回来,来参加欢迎宋志的宴会。
     胡建国身材中等偏瘦,因长期军旅生涯,脊背挺直,步伐稳健。
     面部轮廓分明,眼角有细密的皱纹,眼神锐利而深邃,透露出历经战事的沉稳。
     头发已有些许灰白,梳理得一丝不苟,向后梳成三七分。
     常着笔挺的灰色将校呢制服,肩章上两枚银星熠熠生辉,腰间没有系着武装带,脚下也没穿黑色马靴,只是一双普通皮鞋,整体显得干练而威严。
     举手投足间带着军人的果决与克制,说话时声音低沉有力,偶尔会陷入沉思,眉头微蹙,显露出对战场局势或部队管理的忧虑。
     面对随身下属时,神情严肃,要求严格;但在与宋志交谈时,又偶尔露出温和的笑容,展现出复杂的人情世故。
     ?据胡锦之说,他的父亲作息非常规律。
     清晨必会晨练,保持体魄。办公室或住所的桌上,常摆着军事地图、文件和一盏油灯,墙壁上可能挂着“精忠报国”之类的字画。
     闲暇时,喜欢品茶或研读兵书,偶尔也会提笔写下几句诗词,抒发胸中抱负。
     ?因身处抗战时期,他肩负着保家卫国的重任,内心既有对民族危亡的忧愤,又有对胜利的坚定信念。
     在战火纷飞的岁月里,他的形象,是那个时代无数蓝党党军官的缩影,既有传统军人的风骨,又带着特定历史时期的沧桑与担当。
     相对于父亲,经历了金陵事件,胡锦之不仅成熟起来,而且低调了起来。
     身上只穿着着此时流行于雾都的国父服,左胸口上憋着一枚蓝党党徽,整个人低调而庄重。
     胡锦之回来后,就询问爷爷奶奶等人,接待宋志情况,活跃着大家初次见面的气氛,看出他在胡家老宅的地位。
     胡父刚回来,胡锦之就像变了一个人一样,热情的介绍了双方以后,再也不发一言,只是作陪在旁边。
     中午的宴席可以说是一个大杂烩。之所以说大杂烩,是因为午宴上,充斥着江浙菜和燕京菜,甚至还有两道滇省菜。
     这胡家是江浙人,自然以江浙菜为主玩,但是今天主要是邀请宋志这个北方人,就添加了几道燕京菜。
     因为热河号称清王朝陪都,自然菜系上划到了燕京菜系上,因此上了六道燕京特色菜。
     而滇省菜考虑到了宋志全家现在定居滇省,也许也喜欢滇省菜,因此又添置了两道滇省菜,再加上八道江浙菜,这十六道菜,在缺吃少穿的雾都,确实体现了胡家的诚意。
     宋志是一个杂食动物,吃什么都可以,宴席上本就是家宴,胡老爷子非要宋志坐到主宾位置上,被宋志委婉拒绝。
     宋志只是坐在儿子的身边 ,边吃边关注着儿子吃饭。
     看到儿子爱吃江浙菜中的扣肉和清越汤鸡,自己就陪着吃,还时不时的给儿子夹菜。
     儿子也由开始的拘谨,慢慢的变成了享受,并且主动要求要求宋志帮助够不到的菜,宋志也耐心的夹给他,没有一丝不满。
     这可引起了胡家上下和叶婉莹的肯定,大家也纷纷询问宋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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