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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书《喜唐》已经完结,新来的书友看完了记得去看看老书哦!)
     “彼其娘之!”
     “狗日的,偷什么不好,偷锦衣卫,说,那腰牌你两个烂皮给藏到哪儿去了?”
     “也不睁开狗眼看……”
     余令抱着脑袋,尽量把身子蜷缩成一团,余令在无数次的挨打中明白,把身子蜷缩成一团,就不会那么疼了。
     扛过去就好了。
     扛过去就不会吐血,也就后背疼而已。
     已经习惯了。
     瞥了一眼好兄弟小老虎,余令的心猛地一颤。
     他嘴角都开始淌血了,好似认命了,也不再动弹了。
     想到这三年的相依为命,余令猛的扑了过去,用身子护住拳脚,大叫道:
     “别打了,别打了,我说,我说!”
     雨点般的拳脚停下,余令喘着粗气,然后身子就被人提起来。
     望着眼前的络腮胡大汉,余令恨不得吐过去一口痰,然后用手给他搓一搓。
     真恶心,脸上全是黑泥,虱子都在头上爬。
     听说自己吹嘘还说去烟花胡同。
     造孽呦,那些粉头是怎么能下得去嘴的,这使劲的亲一口牙齿都黑了。
     (ps:《金瓶梅词话》妓女常被称为“粉头”和“表子)
     这络腮胡大汉叫狗爷,是京城城南这一块的头头。
     余令和小老虎两人就是在这人手底下讨生活。
     乞讨加小偷小摸。
     每月交纳足够的“月供”。
     像余令和小老虎这样的小喽啰他手底下还有二十多人。
     如果比作丐帮,那狗爷就是丐帮的一个长老。
     至于帮主是谁?
     余令也没有见过帮主,但余令知道“帮主”是衙门里的某位官员。
     因为偷东西抓到衙门关个几日就出来了。
     但出来的人“供奉”就会涨。
     要是碰上新官上任,碰上严打,极大可能出不来了。
     一些无头悬案,就会按到他们身上。
     他们就是某某江洋大盗。
     他们就是某某逆贼。
     命不值钱。
     脑袋一砍,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余令和小老虎给狗爷钱,狗爷在给衙门某个官员钱,这是一条完整的产业链。
     所以,京城很大,但也很小。
     余令来这北京三年,被这家伙打了三年。
     开始的时候是天天打,因为偷不到钱。
     后面打的少了,因为偷到了钱。
     狗爷也月月有“大姨父”,心情不好的时候见谁打谁。
     如果不是拜把子兄弟小老虎照顾,余令说不定早就被人打死了。
     一个生在红旗下的五好少年,在这险恶的封建社会是活不了的。
     为了活下去,余令成了一个扒手。
     和小老虎跟着狗爷,在他负责的片区混饭吃。
     狗爷望着眼前分外干净的余令很不顺眼。
     总是怀疑这是某家大户走丢的孩子。
     因为余令看人的眼神,气质就不像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
     太冷静了,根本就不是一个孩子该有的眼神。
     “小杂种,最好说实话。”
     余令揉着脖子,他还是不习惯小了好几号的身子。
     若是有一个成年男子般的身躯,余令也不至于当个贼偷。
     去扛大包也能养活自己。
     今日被打,余令其实心里明白。
     昨日在烟花胡同偷了一只肥羊,荷包里有碎银,也有一块腰牌。
     腰牌一面四周阴刻双兽,共衔一孔,方便系绳,另一面中间写着几个大字,锦衣卫百户谭顺。
     在看到这个腰牌后,余令和小老虎没有丝毫的犹豫就把腰牌给扔了。
     但在升斗小民的眼里,依旧是阎王爷,多看一眼就流泪。
     如今是万历三十五年, 锦衣的威势虽然没有洪武年那般凶悍,但依旧凶名赫赫。
     余令之所以知道是万历三十五年。
     是因为年初茶馆的人说,三大征取得了大胜,大明威武如日中天。
     街道上全是外地来贺喜的官员。
     因为欢庆的人很多,议论的人很多,所以才知道的。
     关于令牌,余令天真的以为扔了,只要不让第三人知道就没有人知道这个事情。
     可他哪里知道,腰牌对锦衣卫来说那就是他们的命。
     在锦衣卫里,腰牌的配发数量和领取使用都有严格规定。
     腰牌一旦出现遗失或损毁,会招来杀身之祸。
     余令更不知道,锦衣卫一动,必先查的就是北京城的这些扒手。
     查这些扒手之前,找每个区域的“长老”就行。
     也就是找狗爷这样人就行。
     “长老”知道自己手底下的小弟负责哪个区域。
     东西在哪个区域丢的,把哪个区域的小弟抓起来就行。
     一顿打,什么都知道了。
     腰牌是在烟花胡同丢的,烟花胡同恰好是余令和小老虎的地盘。
     余令和小老虎就是这么被查出来了。
     从偷腰牌到被查出来只用了一个晚上。
     直到这个时候,余令才发现不远处的破太师椅上坐着两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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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第1章 干爹[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