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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禾清冷的视线,闪过无措的痛楚,紧紧抿着唇道。
  “是吗?那你生了孩子,又和我有什么关系?你是养不起了吗?养不起就扔了吧!活不起就去死。”
  一年前,孙小薇刚上大学,就说要结婚了。
  王书禾当时在外省,解决接下的灵异任务。
  实在是赶不过去,便转了三万块当新婚红包。
  结果自己出了事,闺蜜连问都不问。
  王书禾还在安慰着自己,兴许孙小薇是没看到。
  但刚刚那番话,实在是寒透了她的心。
  孙小薇听到她的话后,就像是炸了毛的猫般。
  不知想到了什么,嗓音尖锐的咆哮起来:“你说我养不起孩子,你个死穷鬼,我这不是想着怀孕了,让你给我包个红包,好让你沾沾喜气嘛!你这是什么态度,亏我把你当闺蜜看待,去死吧你。”
  说完不给她骂回去的机会,就砰的把电话挂了。
  蜜蜂单手托着下巴,嘴角似有似无的上扬着:“你这闺蜜,还挺有意思的。”
  王书禾握着手机的手指,由于过度用力,隐隐有些泛白:“是啊,她还真是我的好闺蜜。”
  面由心生,她以前就看过孙小薇的面相。
  这闺蜜是个好人,起码和她很处得来。
  而且两人互相陪伴,吃过很多很多苦。
  但由于涉及到自己的事,她也无法看得太过准确。
   这两年间,孙小薇和她没在同个学校上学。
  双方间的联系渐渐少了。
  如果不是今天的事,王书禾都没察觉到,孙小薇早就不是她认识的闺蜜了。
  “难不成,她是被什么冤魂夺舍了?”
  这是唯一合理的解释。
  但不应该啊!
  那时候,王书禾没别的朋友。
  在进入玄门不久后,就给闺蜜刻了个护身符。
  起码保她平安不成问题,怎么会被鬼魂缠身呢?
  蜜蜂轻点刹车,车辆平稳的停在路旁,朝着窗外努了努嘴。
  “那就不好说了,你自己往外看看,不就清楚了?”
  按照老大的推算,这是第九十个了。
  从两人的角度往外看去,正好看到个高马尾的娇俏少女。
  少女亲密的搂着个,肥头大耳的男人经过,手还放在不该放的地方。
  王书禾眼眸微暗,想都没想,就打开车门径直走去,拦住了两人的退路。
  “孙小薇。”
  孙小薇看到王书禾,眼神有瞬间的闪躲。
   一米七的王书禾,比她高出近半个头。
  她怯懦地低下头去,整个人都缩在肥胖男子身后。
  “书禾姐,好久不见了。”
  王书禾看着两人,再看看她的面相,眉头高高促起:“你,你怎么会变成这样?”
  她不需要去问什么,光是看对方的面相,就已然能猜到部分真相了。
  孙小薇的面相,以前说不上是心善之人,却也不是尖酸刻薄之辈。
  然而两年时间没见,对方的面格骨相,给她种异常恐怖的狰狞感。
  没错,是狰狞感!
  哪怕是学习玄门后,已然接触过不少人。
  也没遇到过几个光是看面相,便能让她不寒而栗的人。
  看着找上门来的王书禾,孙晓婉目不斜视的道:“我不是好好的吗?”
  不顾她装腔作势的模样,王书禾索*戳穿了谎言:“你不是说,你结婚了吗?你别和说,你是和这个男人结婚了?”
  两人压根没夫妻相,更没有结过婚的面相。
  光看

第五百三十二章 患难与共[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