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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2/2页]

穿越历史,从远古到现代 陆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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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卒,三经家门而不入,取得了良好效果,变以堵为主的治水系统,为以疏为主的排灌系统和沟洫制度。
  禹在位时,还大力发展铜制农业器具,以取代旧的落后的农具。
  这些都大力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迅速提高。
  生产的物品有了剩余,对战争中的俘虏不再杀死,而把他们养起来,只供给他们生存所必须的食物和生活必需品,让他们无偿地从事繁重的生产劳动,生产出来的物品归奴隶主所有。
  这样便形成了处于主导和剥削地位的奴隶主阶级,及处于被剥削、被压迫地位的奴隶阶级,两个对立的阶级。
  原始公社社会,与奴隶社会,在各方面都有明显的差别。
  尧、舜、禹时代的原始公社社会,是无阶级、无剥削的、公有制的、“天下为公”、共同贫、富的“大同”社会。
  启之后的奴隶社会则是有阶级、有剥削的、私有制的、“天下为私”、贫富悬殊的“小家”社会。
  尧、舜、禹时代,领导人是公推(即禅让)的,也即民主选举出来的;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分配;老、幼、鳏、寡、孤、独、残废的人由公社集体供养;没有私有财产,没有剥削和压迫,没有战争。
  启之后的社会,剥削、压迫产生,“禅让”制度被世袭、传子制度所取代,王位私传,财产私有,开始划分土地的疆界,建筑起了保护私财的城池。
  被压迫被剥削的奴隶阶级,为反抗奴隶主贵族阶级的残酷压迫、剥削和暴政的革命和造反行为的发生,就不可避免了;为争夺和保护私有财产,为扩展和保卫疆土的战争也就不可避免了。
  我国古代从此由公有制的、无阶级、无压迫、剥削的原始公社社会,开始转变为私有制的、有阶级、有压迫、剥削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第7章 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转变[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