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生物钟准时将杨光叫醒,只是杨光还有点迷糊,貌似昨晚到最后跟莫雨喝嗨了,不得不承认,莫雨的酒量能干翻三个他,幸好喝的是啤酒,多跑跑厕所,勉强撑得住,就是早上起床不太舒服。
洗漱完,实在没精力做早饭,下楼到小区门口的早点摊,还没开始点,就听到有人喊:“杨光,这边。”扭头一看是许曼,坐到许曼对面揉了揉太阳穴。
“酒喝多了不好受吧。我还打算吃完给你带上去的。”杨光奇怪了,“你怎么知道我喝多了?哦,莫雨住你家了?”
“没有啊,豆浆你要喝甜的还是咸的?”杨光立刻如临大敌,小声嘘了一下,示意许曼不要那么大声,许曼也反应过来,甜咸之争有时候能废好几张桌子,俏皮的缩了一下脖子。
喝着原味豆浆补充补充水分,吃着炸的脆脆的油条,总算回过魂来。“莫雨酒量可比你大多了,昨晚还是人家陪着你回来的。”
“我记得我也挺正常的啊。”
“正常?看着是挺正常的,说话条理清晰,不吵也不闹,走路也没有东倒西歪,就是一个劲拍我的门,非说是你家。”
呃,脑海中没有任何声音,似乎也在八卦。“那莫雨没拦着我?”许曼听到这个问题,呵呵笑了两声,“人家怎么拦?一个女同志拦的住你?不过,我总算理解别人说的那句话的意思了,衣冠下面就是禽兽,你居然有纹身。”
“啥?我有纹身?我怎么不知道。”
“谁都不会一边洗澡一边照镜子啊,那要多自恋才做得出来。你那个纹身在腰眼处,好像洗过,像一串数字。”
杨光加快用餐速度,跟许曼道了谢就要回家照镜子找纹身,离开前还对许曼强调一句:纹身是纹身,禽兽是禽兽,不能划等号。
看着腰眼那边的纹身,看着像数字,但因为洗过,又不太好不辨认,脖子都快扭断了,看的很勉强,杨光觉得回头要拍个照仔细研究一下。
 
第七十二章、叶放1VS1杨光[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