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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拿命去换[1/2页]

重生成妖:老子是蝼蚁 田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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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这是怎么了。”李宣转过身来看着脏臭不堪的乞丐。
      “是人是鬼都敢在我李宣面前开口说话了?我今天偏要杀他你能怎样?”
      李宣再次扬起短剑。
      夕阳比之前更低了些,乞丐抬起手来遮住了明亮的光线。
      “今天天气不错,你杀不了他。”乞丐慢悠悠地开口说道。
      随即,乞丐懒洋洋地站了起来,随着他起身,浑身骨节依次发出“噼啪”的响声,待他站立,轻轻的将腰一挺,脊椎大龙爆出一串密如疾雨的骨节声。
      此刻夕阳下的乞丐还是那样脏臭,只是背光的身影骤然迸发出令人无法直视的气场。
      李宣再傻也能够感受到眼前的危机,这样的气势绝不是他这个段位的人能够比拟的。
      玉器岂能与破瓦罐同归于尽!
      就算有机会在哪道袍老者和小姐表现自己,也得先保住命才行!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李宣暗暗安慰自己,收起短剑道:“也是,这样的蛆虫哪有死在本公子手中的资格!”
      随即又看了一眼还在烂泥里翻滚的陈半生,嗤笑一声道:“好好教你的傻徒弟,本公子什么时候心情好,还会过来玩玩。”
      “谢公子不杀之恩!”乞丐立马把腰弯成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弧度,扯着嗓子叫道,声音谄媚至极。
      李宣冷哼一声,晃着肥胖的身躯转身而去。
      污水沟不宽,也就十来米。
      李宣一边走一边看着被污泥弄脏的锦袍和锦靴,心中大骂晦气。
      大概走出了四五米远,一个颤抖的声音顺风传来。
      “来,来战!”
      李宣自嘲地摇了摇头,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和这样一个傻子搞生搞死。
      他现在只想快点离开这个鬼地方,回到属于自己的锦衣玉食和声色犬马中去。
      “来战!”声音骤然变大,凄厉而坚决。
      紧接着一个满是污泥的躯体踉跄着站起,虽然用尽全力也无法挺直。
      两条手臂在身体两侧晃荡着,看上去既可怜又诡异。
      李宣莫名其妙的看着莫名其妙的陈半生,要不是旁边站着的那个满脸讪笑的臭乞丐,他早就灭了这个不知所谓的陈半生。
      “傻子!”李宣吐了一口唾沫,他真心觉得自己今天做了太多无聊的事情。
      他现在要去找他的狐朋狗友和小跟班去喝酒,去吃肉,去花楼里搂最漂亮的姑娘喝花酒。
      人生那么美好,那么多时光排着队等着挥霍,哪有时间和这个傻子浪费!
      可是他错了,因为傻子一般来说总还有另一个称呼——一根筋!
      所以晃荡着两条断臂的陈半生不可能让他离开。
      不战则已,战,则分生死!
      陈半生的字典里没有退也没有投降。
      从他懂事起就知道最不值钱的就是自己的命。
      “世上还有什么东西比咱们的命贱呢?”母亲临死时只给他留下这样一句话。
      所以他知道,任何东西他都要拿命去争去抢。
      就算是蝼蚁,死之前也要咬对方一口!
     

第四章 拿命去换[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