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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召为驸马[1/2页]

倾城皇夫 耘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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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汐坐在轿子里,远远望着雪无痕。
      她看到他从太医院出来,一袭青色的长衫,显得挺拔而飘逸。看样子他胸口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已经回太医院做事了。
      一个中年女子朝他走了过去。她认得她,那是父皇的贵妃燕妃燕惠茹。
      这燕妃一直得到父皇的宠信,快四十的年纪,仍旧保养得三十如许,妩媚妖娆,她比雪无痕整整大了十多岁。
      居然如此亲密地交谈,这燕妃也忒胆大,在这深宫不怕闲言闲语,是活腻了吗?
      云汐讨厌面前所见,想到皇兄曾说的那些雪无痕的过去,他弑妻,他爱钱,他曾经做过男宠,还有那个诡秘的红绡阁,当日里沁柔他们言语间的避讳,现在想来都让她觉得有些恶心。
      明明长了一张如长枫一般高雅俊逸的容颜,却为何偏偏都是些最丑恶肮脏的事情。
      连秦歌的面目都变得模糊,回想这些日子的相处,秦歌对她若有似无的暧昧,包括那日里替她受的一剑,与他复杂的背景联系在一起,都让她不得不怀疑他的用心。
      她有些蔑视他,却又忍不住留恋他那张阳春白雪的脸,这让云汐心中又恼又沮丧。
      云汐觉得很奇怪,像雪无痕这样的人竟还是一个治病救人的大夫。不知他那一身高明的医术,是从何学来。
      云汐示意停轿,看着雪无痕从远处慢慢走近。
      他屈身行礼:“微臣参见公主殿下。”
      云汐在日光里看着他清隽的容颜,微微一笑:“雪大人请起。”
      “谢公主。”雪无痕起身立于一旁,想等云汐先走。未料云汐挥退了身旁的侍卫,竟从轿中走了出来,走到他面前。
      “雪大人,今日气色不错,不若陪本宫在这御花园走一走?”
      雪无痕看着面前的云汐,她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细纱宫装,娉婷如玉,肤色白晰,蛾眉轻描,却难掩妩媚艳丽的姿容。
      日光照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像仙子般纯洁美丽。
      他不能太放肆地看着她,但觉她望着自己,那双眼中有些冷漠,不若在竹舍的那些日子,面对秦歌,眼中的那些亲切。
      “你伤好了吗?”云汐淡声问他。
      “多谢公主关心,已经无碍了。”
      云汐挑眉看了他一眼,“雪无痕,你护驾有功,我已禀明父皇。”
      雪无痕对上她美丽的眼睛,却不知她此话的意思。
      云汐微微一笑,对他道:“雪大人可能有所不知,我已禀明父皇,请他赐婚。”
      她说出的这两个字令他心口一窒。
      “秦歌,你很快就要成为本宫的驸马了。”云汐冷冷的声音传入他耳中。
      他震然看她。
      “怎么了,是害怕了吗?你以秦歌骗我的时候,怎么就没想到有这一天呢。若本宫没记错,秦歌还送花给本宫表暧昧,现下我如愿看见了你的脸,你以为我还能放过你吗?
      雪无痕,这名字取得也当真好,雪落无痕,当真一点痕迹也没有。就像你这个人,也只配全无痕迹,当旁人的替身。”云汐冷笑起来,言语里尖酸又刻薄,充满了对他的鄙视。
      她回想过去,只觉这男人以秦歌身份的那些作为全都是虚假。
      他早就知晓她的身份,皇兄禁止他以真面目在她面前出现。
      但他们相处以后,秦歌与她之间那些若有似无的暧昧相处,现下都变成了他别有居心的讨好。
      这男人那时已经知道自己的脸与她故去的丈夫一模一样了。却仍故弄玄虚地在灯火节那天送花撩拨她。救她挺身那一剑指不定也是苦肉计。
      云汐冷眼瞧着雪无痕,这会儿听到立驸马消息,倒又做出这般高冷不从的模样,实在可笑。
      “你不必在我面前装样子了。你这一番作为,也只是为了这个结果不是吗?从名不见经传到公主驸马,听说你还曾经被判奴籍,现下就要当驸马了,可比鱼跃龙门啊。”
      “公主,臣不敢。”
      她听到他低沉黯然的声音,却更加惹云汐反感。
      “你只需欢喜接受就好了,需知我最讨厌做作之人。”云汐冷笑,盯了他一眼:“方才我还见你和燕贵妃想谈甚欢,现在又摆什么样子?我劝你做人做事还是谨慎些,把自己的野心藏好。她是我父皇的贵妃,若有闲话,最先倒楣的是你。”
      “勾引女人又弑妻,但这皇宫的女人可不比民间女子,你想要全部握在手心可没那么简单。”她有些轻蔑地看着他。
      雪无痕一颗心被她讲得话伤得差不多了,看着她孤傲娉婷的背影走远,只觉胸口又痛起来。
      为何才几日,她的态度就与布衣盟时差别那么大,自己到底做了什么惹到她。
      还是她知道了他的曾经,开始厌恶他?
      或只是因为这张脸?
      他知道她在恨他。
      但她说要他做她的驸马,她只是需要一个替身。
      他苦苦一笑,望向天空,回想起初见她时的情景。
      很多年前他初入王都,十八岁被判杀妻发配南疆为奴,辗转多年非人的生活,他从未到过沧澜的王都。
      初来王都那一年他二十一岁,遇见在救济寺派发米粮的她。
      那时他已经不用为吃发愁,但莫名的,还是捧了一只碗站在救济的队伍里。
      他一身风尘褴褛,十足像个流浪汉。等到她为他舀上一碗热粥,他初见她温婉的眉目,娇艳的笑容,宛若一朵芬芳的山百合在心里种下。
      那时他才明白人们为何叫她沧澜的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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