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稳赢了。”使团这边,一位没上场的高阶战士开口道。他和欧文较量过,吃过这种战法的苦头。
耐性、眼力、身体的协调,还有必要的爆发力!当敌人扑过来的时候,迅速的找出并抓住对方的弱点,然后狠狠的予以反击!这就是此战法的精髓!
欧文坚持练了有十多年了,虽然不敢说深得其意,也算是小有所成。对付打架鲁莽的兽人战士,绝对是绰绰有余,哈玛身上逐渐多出的伤口就是最佳的证明!
如果哈玛技止于此,那结果就会像欧文同伴说的那样:欧文稳赢了!技巧上的差距给双方划出了难以逾越的鸿沟,现在缺的只是时间而已,将优势转为不可逆转之势的时间。
欧文丝毫没有掉以轻心,哪个敢主动请战的没有两把刷子?而且哈玛的血煞都还没激发,最猛烈的攻击仍未到来。
又一次刺中敌人后,欧文照旧的闪到远处,单手剑用着很灵活,但能造成的伤害不高,除非能攻击到致命部位。敌人也不傻,像头部、脖颈、胸口这种地方,护的都很严实,不会有明显的破绽。
忽然,已经浑身染血的哈玛停住了脚步,没有再继续追击,而且做了件很让人不解的事情——他把武器插到了地上!
徒手作战?
节奏忽然的转变让欧文感到了一丝不安,他能在一次次的交锋中占据优势,其实有一半的原因归于对方的武器,那柄门板似的斩首剑太大了,大到严重影响了对方招式的灵活性,这才让双方技巧上的差距显得那么明显。
丢掉武器,或许应该说是丢掉了累赘吧!欧文默默的想到,神情越发的凝重。兽人的拳头可不好接。
哈玛的改变还没完,他高昂着头开始捶打自己的胸膛,仿佛变成了一只发狂的野兽。事实上,他是真的发狂了,当然最正确的说法是‘狂化了!
狂化!兽人独有的本事!是乌格什赐予那些在战斗中取悦过自己的勇士的礼物。
彻底舍去防御,让自己化身成只知杀戮的机器!这就是狂化!它不仅能大幅度提高身体的各项能力,还能把伤痛转变成自己力量的源泉,伤的越重,攻势会越猛烈!
但缺陷和好处同样大,只剩下战斗本能的狂战士是不分敌我的,他们会杀到视野里再无活物才会停下,通常干掉最初的目标后,就成了一通乱杀!管你是敌人还是同伴!
黑鸦部落的重要人物们见哈玛发动了狂化,立刻围在一起商量着该怎么收场,当然了,这得等哈玛杀掉那个人类后才能进行。
麻烦了!欧文在心里叹道。真不知这个哈玛有何光辉的战绩,竟然可以得到乌格什的青睐。不过可以肯定的是,狂化后的哈玛,攻击一定是如同狂风暴雨一般!
他的这种战法也不是没有缺陷,每次交手后他都需要拉开距离,重新调整气机,让自己恢复到最佳的应敌状态,如果拉不开距离,或者被对手的攻势缠住,那可就糟了!
哈玛的狂化很快就完成了,再次低下头时,他原本褐黄色的瞳眸已经尽是赤红之色,尽是对鲜血对杀戮的渴望。
此时,他的身上还莹莹的透出了一层血光,那是血煞已经发动的征兆,只剩下杀戮本能的狂战士才不懂节约是何意,他们总是会拿出最强的实力,哪怕眼里的活物是个小绵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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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荒原之行(十)[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