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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一十四章居然认识[1/2页]

在偏执傅少身边尽情撒野 公子云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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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封爷?
      “我听说过游走F洲,贩卖JH的封爷,不知道是不是同一个人。”
      傅廷煜看着女孩,发现她嘴角沾了一点蛋糕碎屑,凑过去。
      将碎屑舔舐干净。
      秦舒怔住。
      男人移开,“和你见面的,是封爷?”
      秦舒下意识舔了舔唇,看着男人一本正经的询问,仿佛刚才做那个亲密动作的人,不是他。
      “嗯,我还拍了照片。”
      她低头,取出手机,翻找照片。
      她在袖口哪里安装了微型监控,和手机是连着的,有自动拍照功能。
      男人盯着女孩的唇看,直到面前多了一部亮着屏幕的手机,他才艰难的将视线从唇上,移向手机屏幕。
      看见照片上那张脸,有些熟悉,视线?燃??脊巧厦娴陌毯郏?低㈧险?
      这人是凌封?
      六年时间,从青涩的少年蜕变成男人,五官会随着时间而改变,但不会改变很多。
      尤其是那双爱财的眼神。
      还有眉骨上面的疤痕,颜色很深。
      刚上山时,凌封是寸头,那道疤比他那张好看的脸还要吸引人。
      每次练武,武力值吊车尾的,凌封?
      秦舒见男人不说话,凑过来,看了一眼封爷的照片,这张是他走过来时,拍的。
      “煜宝宝,你是不是见过他?”
      男人盯着那张照片,“如果没认错,他是我师弟。”
      “一起在岐山上学武的师兄吗?”
      秦舒惊讶的又看了几眼照片,看见他本人时,她还没看见眉骨上面有道疤。
      封眠因为动作额前的碎发移动,刚好抓拍到那道疤。
      傅廷煜盯着照片又看了好一会,如果去问封,会不会得知师傅的下落?
      他看向女孩,见她还盯着照片看,眼底却有些倦意,便问:“要不要午睡一会?”
      “嗯。”
      秦舒现在有午睡的习惯,所以一到点就会犯困。
      睡觉的时候,男人替她解了束胸衣,这样睡觉的时候会舒服很多。
      傅廷煜坐在床前,等她睡着了过后,才走出房间,轻轻合上门。
      他径直来到厨房,挑选了一只刚杀的乌鸡,给女孩炖汤喝。
      一切准备好后,他看了时间,这才走出厨房。
      他立在西厢月洞门口,视线望向前厅方向,虽然很想去问问凌封,关于师傅的消息。
      但是现在,时间地点都不适合。
      秦舒醒来时,是下午三点。
      喝了两碗男人精心准备的乌鸡汤,味道非常好喝。
      吃饱睡足,精神也好了很多。
      说起乌鸡汤,傅廷煜炖汤的时候,厨房里就会有人时不时过来询问。
      乌鸡汤是炖给谁喝的?
      给凌书喝的。
      男人不适合喝乌鸡汤,喝多了反而不好。
      傅廷煜:“……”
      在秦舒睡觉期间,云尧和封爷已经谈好了合作,也按照约定让给云尧三成利。
      合作达成后,云尧心情很好,让西末来叫凌书谈酬劳的事。
      西末来西厢的时候,秦舒刚喝完乌鸡汤,和男人在院子里散步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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