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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名侦探顾铮[1/2页]

重生之商业大亨 大不的铲屎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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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时候,顾铮的理想是成为一名受人尊敬的科学家。
      那个时候,小孩子们的理想选择很有限,不是科学家,就是老师,很少有其他职业。
      后来上小学了,受到当时一部大火刑侦剧的影响,他的理想又变成了当一名光荣的人民警察。
      反正电视剧里边的警察威风八面,破案有如神助,抓捕犯罪分子的打斗场面又很热血沸腾,让年幼的顾铮总觉得电视剧里年轻又帅气身手又好的警察,就是长大之后的他。
      再大一些,懂事了,知道的事情多了,他又觉得当一名侦探比当一名警察可要牛掰多了,于是,就开始看各种侦探类小说,为了成为“大侦探”做准备。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大学期间才看的,初中那会儿,他看了《尼罗河上的惨案》和《斯太尔的神秘案件》这两本书。
      那时候家里穷,就这两本书还是他省吃俭用攒了整整一个学期的钱,才从地摊上买来的……盗版。
      老爹老娘不让他看课外书,他就晚上趴被窝里打着手电偷偷看,还好没熬成个四眼。
      上了高中,能看到的书就多了,不过也没多少时间看了,就看了《公寓女郎》、《高尔夫球场的疑云》以及《走向决定性的时刻》这三本书。
      看的断断续续,想起来就?一眼,想不起来就扔那里,反正书都是学校图书馆的,学生只要凭学生证就能带走,只要按时还上就可以了。
      其实还不上也没啥,学校图书馆常年缺管理员,若不然,学生也不可能借出里面的书来。
      顾铮高考那年,学校的图书馆终于不幸关门了,里面的书都被当成了废纸卖给了收破烂的。
      他之所以对冯蕊被抢的事情很上心,一是因为冯蕊的专业技能很强,有她在,顾铮不用再费神劳力的去寻找合格的摄影师;
      再者,就是为了满足一下自己想成为大侦探的瘾了!
      话说三个人来到当时的案发地点,那里是个大丁字路口。
      这地方以前是临水市专门用来收发货物的转运火车站,因为不再适合时代的发展需求,这地方于上世纪80年代末废弃了。
      不过铁轨还没拆,被来来往往的车辆压得严重变形,相关单位在铁轨的缝隙里,填满了水泥,路况才稍微好了一些。
      环顾四周,只有一家超市门口安装有监控探头,距离冯蕊被抢的地点五六百米远,即便监控探头捕捉到了画面,也是相当模糊。
      冯蕊说,那天她从城郊的一家玩具厂乘坐公交车到达这里已是晚上,去附近那个公交站牌等待公交车的时候,从马路对面走过来四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
      当时她也没在意,谁知道,对方四个人来到自己面前,两个人挡住行人的视线,其余俩人掏出弹簧刀,逼着她交出相机。
      没办法,虽然心疼相机里面拍摄下来的相片,可毕竟跟自己的命比起来,相机再贵又算个毛?
      话又说回来了,当时冯蕊的脑海中空白一片,几乎是下意识就把相机给了出去。
      对方拿到相机走就是了,偏偏有个家伙担心冯蕊会追上去,跑路之前,还一脚将瘦弱的冯蕊踹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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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名侦探顾铮[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