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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宋义和林秀做完笔录,已经是下午三点过了。
      案件已经调查清楚,宋义转出去的一万块钱,也已经原封不动的,回到了杨雪的手机里。
      在当地的那位老太太和老大爷的“坦白”下,“狗主人”和另外四位诈骗团伙,对他们作案过程供认不讳。
      而梁永志还在公安系统中,查到几人在全国各地,都有过类似的被报警记录。
      只是因为证据不足,那些案件最后都被认定为民事纠纷,许多受骗人最终选择了赔钱了事。
      而最早登记在册的报警案件,发生在五年前!
      在这五年期间,仅公安系统登记录入的涉案金额,就超过了百万元!
      那么从未报警,选择自认倒霉赔钱的受骗人,更是不知道有多少!
      案件事实清楚后,区公安局直接对当地找来的那位老太太和老大爷,判处了七天的行政拘留,或者一万元的罚款。
      两人哭着喊着说没钱,最终选择了七天的行政拘留。
      而其他五名外地诈骗团伙,则需要等到其他各地的公安部门协同调查,重新联系那些赔钱的受骗者后,再交由法院判决。
      梁永志将几人送出公安局门口:“宋义老师,多谢你的配合,根据我们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如果其他案件也全部坐实,主犯朱秀琴极有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朱秀琴就是那位,自称泰迪犬主人的中年大妈。
      在分开审讯的过程中,有人将狗的来历说了出来。
      她们所谓价值一两万的贵族犬,实际上都是从各处偷来的,或者是在街边找来的流浪狗。
      每次将狗抓来后,他们就会想办法制造出各种类型的伤口,然后再进行碰瓷诈骗。
      诈骗完成后,他们也根本不会对狗进行治疗。
      而是继续行骗,直至狗死亡后直接丢弃。
      如果是体型稍大一点的犬种,他们还会将狗的尸体,转卖给狗肉店。
      可谓是榨干它们身上的每一分价值。
      宋义对这类法律条款不是太懂,有些疑惑的问道:
      “这种类型的犯罪,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吗?”
      在宋义的印象中,一般是很重的犯罪,才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这伙人的行为虽然卑劣,甚至从爱护小动物的角度来看,他们甚至可以称之为禽兽。
      但毕竟没有对受骗人造成身体上的伤害,十年以上的刑期,比宋义想象中要重一些。
      梁永志耐心解释道:“是这样的,诈骗总金额在百万以上,已经属于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因为朱秀琴属于团队主犯,只要其他各地的案件得到进一步确认,她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肯定是跑不了。其他四位从犯会轻一些,但刑期估计也在五年以上。”
      听完梁永志的解释,宋义似有所悟的点点头。
      看来以后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完全可以给对方多转一点钱,让他们多吃几年牢饭。
      “林秀,你去哪里,我们送你。”
      从公安局出来后,宋义看向面色兴奋的林秀。
      这样的调查结果,对她来说无疑是非常解气的。
      而且还不用再多欠宋义一万块钱,这对她的经济状况来说,也

第226章 倔强[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