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做好时良缘别提多惊讶了,还想着她这婆婆要是搁现代去,那定是大名鼎鼎的服装设计师。
良缘皮肤白皙,一双大眼本就灵秀,琼鼻樱唇,这容貌不管是在哪,也算得上上乘之姿。
即便是穿着天青色无花式的衣裙,虽然素淡,也不失秀雅,因她本身自骨子里透出来的自信,就算她穿的普通,却让人看上去也是高端大气的,根本就不像村姑。
再跟同样自信,本就长像俊朗的莫山海站在一起,真是一对璧人。
陈氏看着他们把簪子换了,笑道:“还别说,这样确实好看更般配!
哎呦,快下来吃饭了,吃完饭你们还得赶早去呢。
缘缘还要去看看你爹,娘给你把东西都装好了。”
陈氏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的好婆婆!
菜花看着从楼上下来的一对璧人,简直不敢相信,这两人还是那两人,不过是换了套体面点的衣裳,就跟换了人似的。
莫山海发现她在看自己,很是不友好的给她一个脸色自己体会,菜花吓得连忙低头不敢再看。
她真怕莫山海一个不顺心,跑过来给她一脚。
好在今天终于有早饭吃了,再不吃,她觉得自己能饿晕,哪还有什么心思勾引什么煞神。
当然,莫山海一家是不可能让菜花,跟他们同桌而食,让她自己盛了一碗到灶房去吃去了。
吃完早饭,有了力气的菜花这回不用任何人说什么的,很是有眼力见的去收拾了碗筷,刷锅洗碗。
原因无他,她实在是不敢再被饿了,没饭吃是多么痛苦的事。
更何况,她还是吃过他们家饭后,就更加忍不住了,光是想想没饭吃,都很可怕。
没想到就一个海鲜粥,都能好吃的让她差点吞了自己的舌头,不敢想象昨晚那一桌,是什么样的美味。
菜花决定了,不管如何,起码表面上,她是一定要是个乖顺听话的奴仆。
“娘,那我们就先走了,一会元江会带他表弟来。”
莫山海差点忘记了这事,今天自己又非要出门不可,他把陈氏拉到屋里,小声说到。
“昨天元江跟我说了,他表弟要在我们家吃住,是来监管造船的,我已经答应了,昨晚忘记说了。
哦,元江还说他表弟不挑食,估计白天他都会去海边,只有吃饭和晚上睡觉的时候来。
下午我们会早点回来,就先辛苦娘一人在家里忙了,有什么重活累活就让那菜花做,她要是不做回来你跟我说,我刚好借此理由把她卖了。”
“好了我知道了,你们快走吧,路上赶马车注意点。”
陈氏看着时间不早,他们还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别耽搁了。
好在现在家里有马车了,不管上哪去方便很多,也比牛车快,小两口半个时辰没要就到山海镇上了。
他们给林生买了一只八百钱的狼毫,良缘很是肉疼了一会,但又不能空手去赴人家的举人宴,所以就买了一只价钱一般的狼毫。
即便如此,这样的礼,对于乡下人来说,已经很不错的了。
还买了几包点心,是去看良有财的。
第二百一十四章 一对璧人[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