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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7章 大荒诗仙的绝世诗才[2/2页]

一人一驴一狗去修仙 三界新圣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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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去欣赏的目光,他就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选手:“这位公子有眼光,知道本诗仙的大作乃是无价至宝,我瞅你挺面善的,不知怎么称呼啊?”
  对方温润一笑:“桑启。”
  吴北良心中咯噔一声:卧槽!这么巧的么?
  他在迷窟魔域杀了桑俊,并用搜魂魔功获取了对方的记忆。
  通过记忆可知,桑启在神武王的六个儿子中排名第四,乃是龙首部海云宗的天骄,碎虚一品,身怀半圣级攻伐灵宝,实力相当哇塞。
  桑启与其他兄弟不同,虽天分奇高,却不怎么喜欢修行,他擅长诗词,喜好风月,他觉得,大荒的姑娘太古板,青楼里的美女才是真性情。
  因此,常年流连凡俗的教坊司、青楼,与数名花魁关系亲密。
  他早就听闻妙缘阁有花魁名为蓝诗羽,不但体态风流,花容月貌,而且多才多艺,最喜诗词。
  桑启心向往之,奈何海云宗离大良王朝都城实在太远。
  近日得知妙缘阁的两位花魁跳槽来了怡香阁,立马约上三五好友,欣然而至。
  却不料,冤家路窄,竟让他在此地遇上了杀死六弟的凶手!
  桑启也想为桑扈报仇,但他又觉得在怡香阁动手不好,会唐突佳人。
  另一方面,他对自己的才华颇为自矜,又不得不承认吴北良为蓝诗羽写的‘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无法超越。
  “噢,原来是桑公子,幸会幸会,”吴北良提起毛笔,又觉得自己的字迹太过随心所欲,对不起自己的才华,于是咳嗽一声,“阿筝姑娘,你来帮我写。”
  “好的,公子。”
  阿筝是见过吴北良的字迹的,当时她觉得:字能丑得如此丧心病狂,也挺不容易的。
  她接过被啃了一半的毛笔,坐在吴北良的位子上:“公子请说!”
  吴北良咳嗽一声。
  众人集体竖起耳朵,屏住呼吸。
  十个呼吸后。
  有人绷不住了,催促狗无良:“你倒是说啊,等什么呢?”
  “我在酝酿情绪,催毛啊?”某人没好气地瞪了对方一眼。
  “……”
  又十个呼吸后,吴北良依旧沉默。
  他的沉默,震耳欲聋。
  桑启都等的不耐烦了:“吴公子,你要酝酿到何时?”
  “已经酝酿好了。”
  “那你倒是说啊,我们洗耳恭听呢!”
  吴北良眨了眨眼说:“我在想,你愿意给我十万枚灵石,其它人呢,是给灵石啊,还是管我叫爷爷?”
  见这厮看自己,世家公子和大宗天骄纷纷表示:给灵石,给灵石……
  凯飒大弟很满意,他掌心一番,一朵还挂着露珠的鲜花出现。
  他迈开四方步,一边手撕花瓣,一边用饱含深情声音吟道:“一片两片三四片,五片六片七八片……”
  听了这两句,满厅堂的天骄和公子都懵比了:这特么也算诗?什么玩意儿啊!
  阿筝也愣住了,都忘了往纸上写。
  吴北良见纸张干净,提醒阿筝说:“不要光顾着被我的绝世诗才震惊,写下来啊。”
  “噢噢……好的。”阿筝哭笑不得,硬着头皮写下了头两句……诗。

第1477章 大荒诗仙的绝世诗才[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