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记录

设置 ×

  • 阅读主题
  • 字体大小A-默认A+
  • 字体颜色
第一份圣旨中写到:赐封李宣为魏王,封地平洲三县,实行高度自治,可称“君上”。觐见天子,可酌情不跪。即刻起携太子赴京见驾,接受册封,并加冕“王礼”。
  但特别指出的一点是,平洲的自治之权以三年为限。三年后,皇帝会亲自视察平洲,若无政绩,则收回自治权力,仅保留李宣的王爵之名。
  见此。
  赵紫薇浅笑起来。
  她很了解自己那位皇帝父亲,深知皇帝给出这个“自治期限”便是有意在缓和李宣,只不过是缓兵之计而已。
  实际上,并不会真的允许诸侯王和高度自治的权力存在。
  让李宣携太子入京接受册封,其实暗藏杀机,只要李宣敢让太子现身,待夺回太子之后,朝廷必定翻脸。
  即便李宣狡诈,没有按旨意带回太子,他离开自己的老巢,远赴京都,要收拾他也会容易得多。
  皇帝这份圣旨的意思,乃是“先礼后兵”,先允其所有,再伺机绞杀。
  至少...此时站在赵紫薇的角度来讲,是这样理解的。
  她轻哼了一声,望了站在旁边的骆、崔二人一眼,但并没有说话。
  随后,转手打开第二份圣旨时,却眉头大皱。
  只因,第二份圣旨中竟是空白的,没有写任何一个字。
  但在末尾处却签上了赵彻的大名,并盖了玉玺。
  这在古代是极为少见的事情,加盖玉玺印鉴,并签上了皇帝的名字,便等同于支票签了名,却没有写支取金额一样,可大可小。
  换句话说,赵紫薇只需要在空白处写上文字,就成了一份圣旨。
  而她想写什么,由她自己说了算,可谓是空前的自主权。
  她蓦然愣住,宛若一时间猜不透皇帝如此安排的用意。
  但没多久,就自己想通了,脸色不由一沉。
  李宣在此次事件中主要提出了两个大条件,第一便是要做魏王,高度自治,并赦免所有山贼,第二,就是要成为赵紫薇的驸马。
  首个条件,皇帝在第一份圣旨中答应了,但并未提及赐婚一事。
  那么,不出所料的话,这第二份空白的圣旨就是想给赵紫薇自己决定的意思。
  她若想李宣成为她的驸马,自己在圣旨上写好,那就是了。
  若不愿意,那圣旨就继续留空。
  传令兵最后传的那句口谕,正是皇帝提醒她要慎重抉择的意思。
  五朝盛会在即,朝廷本就有意在盛会上为赵紫薇挑选驸马,从来使的四国皇子和京中贵胄中决出。
  这时候,若传出赵紫薇被赐婚,并下嫁一介山贼...怕是影响巨大。
  但若不答应李宣,又唯恐李宣会加害太子。
  皇帝不愿抉择,就留给赵紫薇自己斟酌。
  这倒是难为了公主殿下,不由腹诽了一句:“父皇这是把难题抛给我?”
  一旁的骆春听见了,试探性地问道:“敢问公主...陛下有何决定?”
  赵紫薇想了想,倒也觉得这事不必瞒着,就把圣旨交给二人过目。
  骆春不蠢,看过后瞬间就明白了皇帝的意思,开口道:“殿下,下官有句话不知当讲

第67章 本宫嫁了![1/2页]